当一段婚姻走到尽头,夫妻双方选择离婚时,往往会面临诸多需要协商的事宜。如果在离婚协议中忽略了抚养费的明确条款,这可能会成为日后双方争议的焦点。很多人会问,离婚协议里没有写抚养费,后期是否还能要求对方支付呢?在法律层面上,这并非绝对不可行之事,但确实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和申请。因此,面对这类问题,寻求专业法律意见显得尤为重要。
离婚协议没写抚养费后期可以要吗 (一)

贡献者回答离婚协议书没有写抚养费的,日后仍然可以索要。支付抚养费是不支付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义务;而且法律规定,关于抚养费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所以即使离婚协议没有写抚养费的,日后也是可以索要的。
离婚协议书未约定抚养费并不影响子女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法律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即使在离婚协议书中未约定抚养费,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仍应支付部分或全部抚养教育费用。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为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若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若需要增加抚养费,可以书写子女抚养费增加协议书,该协议书需包含双方基本信息、请求增加抚养费的事实和理由、相关法律依据等内容,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此外,还应注意在起诉状中记明各项事项,以便法院更好地审理案件。
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当事人应当负担的抚养费数额和给付方式,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对子女抚养费的负担,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的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希望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两个孩子一人一个,还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二)
贡献者回答离婚后两个孩子一人一个,还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问题:我和丈夫协议离婚。我们有两个孩子,大一点的男孩归男方抚养,小一点的女儿归我抚养。想问一下,这种情况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吗 孔律师:原则上一人带一个的不用另给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 赵律师:如果双方的经济条件悬殊太大可主张,你可以向对方主张,同样对方也可以向你主张。 相关知识——抚养费的数额怎么定都包括哪些费用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疗费,以社会医疗保险能报销的为限,如子女因患有肾功能衰竭需要换肾的费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费用等都不属于抚养费之列,父母只有道义上承担该费用的责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担该费用的义务。
从公平的角度而言,抚养较小孩子一方的,可以要求对方支付部分抚养费,来持平双方的抚养义务。
两个小孩,离婚一人一个,我带小的还可以要求对方给抚养费吗?
您好 朋友
原则上 小孩一人一个的
是不可以再争取抚养费的
不过协商好了 或者严格按照法律办事
也是可以追求年龄差的抚养费的
离婚后两个孩子一人带一个还需要给抚养费吗
两个孩子由离婚的男女双方各抚养一个,这很公平,照例说,也不需再支付抚养费。
但问题是以各抚养一个子女为“两清”的做法,对大人来说没什么,但对孩子来说却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比如说,女方因为同样抚养一个孩子,不需要向对方支付抚养费,但从孩子的角度而言,母亲的这种做法也就意味着对他从此不管不顾,根本就没有承担起作为一个母亲的责任。等到孩子长大成人,他完全可以将母亲的这种做法理解为他“从小就没有母亲”。这对孩子来说,无疑是心灵的伤害。
因此,我还是建议离婚的男女双方一定要以货币的形式,当着逐渐长大的孩子的面相互支付给对方。虽说这看起来只是一种形式,但却能让各自所带的孩子的心里明白“父(母)”是抚养我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让你意识到些什么。
离婚后孩子一人一个,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不需要支付
离婚了两个孩子一人一个还用拿抚养费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因此,离婚后2个子女的抚养费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判决离婚后还可以要求对方增加抚养费吗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第10条规定: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的这条规定,还是肯定了父母可以协议约定一方负担子女的全部抚养费的条款是有效的,只要一方有基本的经济能力可以保障小孩的成长所需。 但是由于抚养一方的经济能力在未来的时间里是不断变化的,离婚时有经济能力不能决定以后的很长时间里就一定有经济能力,现在没有经济能力也不代表以后没有经济能力。所以《婚姻法》第37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我们认为,该条是在双方都支付抚养费(可能一方少一点,另一方多一点)的情况下的补充规定,在双方都已经在承担抚养费的情况下,子女仍然在必要时有权要求进行变更和调整。 我们进一步认为,父母抚养小孩是法定权利,父母之间的这种一方承担全部抚养费的约定虽然是有效的,但是不能侵害小孩的权利,也就是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是一种法定义务,不能放弃,而同样子女要求父母对其进行抚养是他的一种法定权利,父母不能在离婚协议中代表子女放弃这种权利,即便放弃也因违法而无效,所以即便父母在协议中约定一方不要另一方支付抚养费,这种条款只能在父母之间产生效力,子女仍然在任何时候起诉要求另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都应当得到法院支援,只不过原本约定不用承担抚养费的一方被判决支付抚养费后,有权利根据双方的离婚协议向另一方追偿。(完毕)
男人提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男人还给女方孩孑的抚养费吗
这种情况视具体情况而定,无法直接判定给或是不用给。
比如:只有一套房子,归男方所有,而且家里没有任何存款,那么男方作为一种补偿肯定应该支付一部分另外一个孩子的抚养费吧。
形形 *** 的情况多了,所以,答案就是不一定谁给谁支付呢。
离婚两个孩子一人一个抚养费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应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实践中如果双方向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是上抚养费抵消。
离婚之后可以再要回抚养费吗 (三)
贡献者回答你好,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也可以要求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因此,如果离婚时没有约定抚养费,离婚后也可以主张。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1084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1085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两年了还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四)
贡献者回答一、离婚两年了还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可以,以孩子名义起诉抚养费有效期是一直到孩子十八周岁,超过十八岁,孩子没有被抚养权。
抚养义务《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孩子抚养费支付到什么时候
法律已有明文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1条写得很清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换句话说,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子女年满18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确实需要父母给付必要生活费、教育费的,应另行起诉,法院会视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那什么是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一般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在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丧失或者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客观上不能维持正常生活的。
在司法实践中,经常会遇到大学生起诉父母要求给付抚养费的案件。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对于这种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确无给付抚养费能力,而子女能通过申请助学贷款等方式能够维持正常生活和学习的,父母可以不再承担起生活费、教育费。
三、变更子女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条件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民法典》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两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可见,起诉抚养费的诉讼时效跟一般的民事纠纷是不一样的。因为孩子的抚养问题是长期的,而且,也不是绝对的起诉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在孩子18周岁之前,18周岁以后的孩子如果身患重病,自己又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这种特殊情况仍然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的。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法衡网关于离婚后还可以要孩子抚养费吗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