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导语

在法律领域中,贪污罪的认定是一个复杂而关键的问题,它不仅关乎国家财产的安全,更直接关系到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推进,对贪污罪的认定标准也日益明确和严格。本文将从多个维度出发,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律规定,深入探讨关于贪污罪认定的正确选项,以期为读者提供一个全面、准确的理解框架。

一、贪污罪认定的基本标准

贪污罪的认定主要基于四个方面:客观行为、客体、主体和主观故意。

在客观方面,贪污罪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种行为直接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同时也损害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在客体上,贪污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包括公共财物的所有权,也包括职务的廉洁性。

在主体方面,贪污罪的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他们负有特定的职责和权力,却滥用这些权力和职责以满足个人私欲。在主观方面,贪污罪要求行为人具有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

二、贪污罪认定的具体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些关于贪污罪认定的具体案例,它们有助于我们更直观地理解这一罪名。

案例一: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回扣

甲是某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收受的回扣据为己有。由于回扣属于单位非法收受的财物,仍属公共财产范畴,甲的行为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这一案例清晰地展示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典型特征。

案例二:村民委员会主任侵占土地征用补偿费

丙是某村民委员会主任,在协助政府管理土地征用补偿费时,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其中数额较大款项据为己有。根据法律规定,村委会主任在协助政府从事公务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求。因此,丙的行为构成贪污罪。

案例三: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

丁是某国有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编造未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并将骗取的保险金据为己有。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并据为己有的行为,应认定为贪污罪。这一案例再次强调了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严重后果。

三、贪污罪的法律规定与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对贪污罪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和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构成贪污罪。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不同的刑罚。具体而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且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细化了贪污罪的量刑标准,为司法实践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指导。

四、贪污罪认定的注意事项

在认定贪污罪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准确界定行为人的主体身份。只有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才可能构成贪污罪的主体。

其次,要仔细审查行为人的客观行为。只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才构成贪污罪。

最后,要深入剖析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只有具有直接故意和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才构成贪污罪的主观要件。

总结

综上所述,关于贪污罪的认定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问题。通过对基本标准、具体案例、法律规定与量刑标准以及注意事项的深入探讨,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贪污罪的认定要点。这不仅有助于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职务的廉洁性,也有助于推动我国法治社会的不断前进。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2011年试卷二第63题) (一)

贡献者回答【答案】:ACD

选项A:贪污罪的成立不要求单位对于公共财物的占有具有合法性。甲贪污的虽然是本单位收受的回扣,但仍然属于单位财物,所以甲的行为构成贪污罪。选项B:乙非法占有的财产不是其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的财物,因此不成立贪污罪。乙的行为成立诈骗罪。选项C:根据全国人大的立法解释,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土地征用补偿费管理工作时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因此丙成立贪污罪。选项D构成贪污罪。《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贪污罪)、第383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一)些选项是正确的? (二)

贡献者回答【答案】:A,C,D

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获取公共财产的犯罪。本单位收受的回扣即使是没有依据的,也属于单位的财产,即公共财产,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类似的道理,一些单位私设小金库,虽然小金库本身是违法的,但小金库的钱也属于公共财产。单位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据为己有的,成立贪污罪。故A选项正确,甲的行为成立贪污罪。

贪污罪实施的过程要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了其主管、支配、经手公共财物的职务便利。所以,即使行为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但非法占有的财产并非其主管、管理、经营、经手的财物,也不成立贪污罪。例如,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土地管理局的工作人员甲与被征用土地的农民乙相勾结,由乙多报土地上的庄稼数,甲加盖土地管理局的印章予以证实,进而从征用单位多领补偿款的,不成立贪污罪共犯,而应成立诈骗罪共犯。故B选项错误,该行为成立诈骗罪。

村委会成员原则上不是国家工作人员,不成立贪污罪。但是,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属于《刑法》第93条第2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该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的公务有:(1)救灾、抢险、防洪、优抚;(2)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3)国有土地的经营和管理;(4)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5)代征、代缴税款;(6)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7)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除上述立法解释中规定的公务范围外,还包括:(1)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依法履行职责的各级人民政协委员;(3)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的人民陪审员;(4)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的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人员;(5)其他由法律授权从事公务的人员。依据上述规定,本案中,村民委员会主任可以成立贪污罪。故C选项正确。

保险诈骗罪的主体是客户方(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公司的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拿走保险公司的财产,当然成立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刑法》第183条规定:“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271条职务侵占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褙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贪污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使没有这一规定,也应该这样处理,这一规定属于

法律注意规定。故D选项正确。本题答案为A、C、D。

贪污罪是怎么定罪的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贪污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二)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三)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四)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五)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六)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不满三万元,具有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一)多次索贿的;(二)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三)为他人谋取职务提拔、调整的。

下列表述,正确的说法是 (四)

贡献者回答【答案】:A

村委会成员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等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应认定为国家工作人员。村委会主任甲在协助从事救济款物管理时,利用职务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吞公共款物的,构成贪污罪。A选项说法正确。根据刑法规定,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乙属于受托经营、管理国有财产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B选项说法错误。受贿罪有两种表现形式:第一,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第二,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丙利用职务之便,索取他人财物,不需要为他人谋取利益,也构成受贿罪。C选项说法错误。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造成的人身伤害仅仅是轻伤,则按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如果造成的伤害达到重伤程度或致使工作人员死亡,则按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丁采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并致使该工作人员重伤,属于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以故意伤害罪和妨害公务罪择一重罪处罚,定故意伤害罪。D选项说法错误。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关于贪污罪的认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法衡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