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遭遇了一件极为棘手的事情。我的仓库在深夜时分遭到了小偷的光顾,他在试图窃取仓库中的货物时,不料被一堆意外倒下的重物砸中。不幸的是,这次意外导致小偷的一只脚严重受伤,甚至断裂。事情发生后,小偷的家属迅速找到了我,声称我是仓库的所有者,应该对这次事故负责,并要求我赔偿他们5万元的医疗费用。面对这突如其来的索赔要求,我一时陷入了深深的困惑与无奈之中。
- 1、小偷在仓库偷东西时被倒下的货物砸断一脚,家属向我索赔5万元,我该给吗?
- 2、小偷被追跳河溺亡,痛失爱子的家属索赔30万算不算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 3、小偷被追跳河死亡,家人索赔30万,该如何评价小偷家人的行为?
本文分为以下多个相关解答:
小偷在仓库偷东西时被倒下的货物砸断一脚,家属向我索赔5万元,我该给吗? (一)

优质回答如果真有类似的赖皮事发生,我认为业主根本不需要理他。如果你理睬了,他们会得寸进尺,那就是无底洞,不要说5万了,就是500块,也没有,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你还应该报警,按照小偷偷东西犯罪行为,将其抓获归案。便他目前脚断裂没法关起来,伤好了后,自然要接受法律制裁,不能因为他偷东西受伤,而逃脱法律的制裁。需要注意的是,既然对方找来索赔,也可能会起诉到法院,所以对此要有所准备。
一、积极收集组织小偷深夜到你仓库盗窃并造成你权益损失的证据。包括案发后你及时报案警方给你出具的受案回执、你仓库内物品倒塌造成的损失、现场的照片、被损坏物品的进价单和购货合同、事后清理现场花费的人工劳务费收据及了解此事的证人证言等等,总之,凡是能够证明小偷深夜潜入你仓库和你因这件遭受的损失或付出的代价的证据均可以收集。
二、要求小偷对给你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小偷深夜潜入你库房行窃,被仓库内的货物砸伤,是其自己不当行为造成的。你将货物放在自己仓库中,不会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你也没有保障非法进入你仓库中人安全的义务,在这件事上你没有任何过错,因此小偷受伤与你没有任何关系。相反,小偷进入你的仓库,在行窃过程中导致了你货物倒塌,使你的权益受损,你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要求小偷赔偿。对此,你可将你收集到的证据向警方提供,作为警方处理小偷量处的依据。同时,若小偷拒绝赔偿的,你也可凭收集到的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小偷承担因其盗窃行为给你造成的所有损失!总之,对恶人、坏人不讲理还想耍横的,你就要比他更恶、更横,千万别让他捡到一丁点便宜,要让他负出该负的所有代价!
三、娱乐一下:小偷家庭的悲壮史。1、小偷命运多不济。近几年来,类似提问的争论很多,如偷电动车被电死、偷果子被药死、被人追到河里淹死,小偷咋都这么倒霉!
2、小偷身体都不好。不知道是不是小偷身体不好,不好找工作,才来干坏事的。被人抓到用衣服罩上头,死了;被人按在地上,死了;被人追了几步,死了!
3、小偷的家属都懂法。不论是小偷怎么死的,小偷的家属似乎都找到发财的机会,不顾脸面的进行起诉,把小偷的生命说成无价之宝,提出天价索赔,动辄十几万、几十万。只到法官挥起法槌啪啪地打脸,也感觉不到疼!
结束语:这两年有关小偷的提问有很多,问题角度也很刁钻。小偷权利意识的增强,也反映了大众权利意识的普及。大家谈论这一类的话题,带有一定的娱乐性,也在辨析这类问题中丰富了自己的法律常识。不足之处请朋友指正!
小偷被追跳河溺亡,痛失爱子的家属索赔30万算不算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二)
优质回答小偷被追跳河溺亡,痛失爱子的家属索赔30万算不算情有可原,可以理解?
正常情况下,每个人遇到小偷偷取自己的东西,被自己发现后,肯定是要追的。在追逐的过程之中,小偷出现意外该怎么赔?
近日,长沙市宁乡市法院就受理了这样的一个案子。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胡某驾车带女友外出游玩,当他们玩儿返回车子时,发现了异常:一名男子正在自己的车子旁,鬼鬼祟祟干着什么。胡某上前质问,该男子没有作出任何回应,然后拔足便奔。这时候,胡某才发现,自己的车玻璃被砸碎了,车子里面的包包也不见了。胡某意识到是“遭贼”之后,直接朝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
小偷前面狂奔,胡某在后面紧追不舍,这时候胡某也看到了小偷手里拿着的包包,正是自己丢失的。两人追逐了好一段距离,直到追到了一条河流边上。此时还没有到汛期,所以河边一大片沙滩露在外面。此时,被胡某追赶的小偷,不小心跌倒,然后慌忙爬起来,径直往海中心跑去。
这时候,胡某一看前方存在危险,大声吆喝该男子不要再跑,但是想要急于逃脱的他对胡某的劝诫充耳不闻。为了避免发生意外,胡某果断拨打了报警电话。
接警后,警务人员迅速出动,到现场时并没有发现该男子的踪迹。直到两天以后,该男子的尸体被人发现,证实了他死亡的消息。之后警方作出了不予立案通知书,哪知道该男子的家属却将此事遂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30万元的损失费。
然而法院一方在谨慎审理后认为,在此案中,胡某权益受到侵害时表现出的是常态行为,且没有超出必要限度,无论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都是可以被理解的一种行为。胡某在追逐过程中,发现沙滩危险,对其进行劝说,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说明胡某不存在伤害该男子的事实。因此法院的判决是公正有效的。
小偷被追跳河溺亡,痛失爱子的家属内心过不去这道坎,算是情有可原的范畴,一是他们痛失爱子的心情可以理解,毕竟他们的儿子在这件事中不幸溺水而亡,虽然这件事情是他们儿子有错在先,但他们却认为如果没有胡某的追赶,他们的儿子也不可能这么年轻就过早的离世了。二是,他们作为普通人并不太懂法律,他们只纠结在儿子去世这件事上,却没有考虑到儿子是有错在先。
但是,要求索赔,且数额是30万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毕竟他们儿子的死,是因为自己偷窃在先,偷窃已经是一种犯罪行为了,且在胡某正常维权的过程中,他的儿子不听劝告,由此导致的死亡也不应该算在胡某头上。所以,法院判其败诉也就不意外了。
小偷被追跳河死亡,家人索赔30万,该如何评价小偷家人的行为? (三)
优质回答小偷被追跳河死亡,家人索赔30万,该如何评价小偷家人的行为?
如果是我的东西被偷了,我也是会去追的,这是每个人该有的正常反应。
日前,长沙宁乡市法院受理了这样一个案子,胡某撞见小偷正在偷取自己车子里的包包,然后开始对小偷进行追赶,在追赶的过程中,小偷溺水而亡了。这件事之后,小偷的家属却将胡某给告了,并要求胡某赔偿各项损失费30万元。对于这件事,我是这么看的。
首先,小偷家属的心情我们可以理解,虽然是偷盗在先,且偷盗行为被人不齿,但毕竟儿子溺水死亡了。相比较之下,儿子的死似乎更重要。他们可能很难以过儿子离他们而去的这道坎,毕竟把儿子拉扯到大不容易,就这么死了实在可惜。但是要求胡某进行赔偿,这件事就说不过去了。
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
最开始胡某驾车带女友外出玩耍,晚上回到车子,打算驱车离开时发现有一男子,在自己车子旁边鬼鬼祟祟,行为很是异常。当胡某发现自己车子玻璃给人打碎以后,才豁然明白自己被盗了。
胡某及时上前问询,哪知该小偷不仅没有回应,而且还转身就跑。小偷仓皇逃窜是小偷都有的心理,因为做贼心虚。而作为被盗者,追逐逃跑的小偷也是可以理解的,一如本文开头小编所提到的,换做是谁,都会选择去追小偷,追会自己所丢失的财务的。
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追逐,这时候胡某看清楚了小偷手里的,就是自己放在车里的包。所以,认定目标的他,一路紧追,直到把小偷给逼到了一条河边。当时小偷在慌乱中还摔了一跤,胡某往河边沙滩望去,发现那边是异常危险,便对小偷大声呼叫,试图让他不要冒险。
但是最为小偷,此时他一心逃跑,逃开胡某的追逐,他就是胜利。他哪里还顾得上前面到底存不存在危险。当胡某发现小偷朝向河中央的方向跑去时,胡某便在紧急之下掏出电话拨打了110。
110接到电话之后迅速出动,到河边时早已不见了小偷的动向。两天之后,小偷的尸体被打捞而出,才知道了小偷在逃跑中死亡的消息。对此,警方认为此事达不到立案,所以下了不予立案的告知书。然而,小偷的家属却不干了,于是他们便将胡某给告上了法庭,由此也就有了我们本文开头所写到的那一幕,小偷家属要求胡某赔偿他们的损失费30万元。
我认为,小偷一家人的做法是极其不正确的,如果小偷在逃跑中遭遇不测,那追逐的人都要承担责任的话,岂不是滋长小偷的偷盗行为?如果这样的话,正义将不复存在,这个社会也将会乱作一团。
所以,我们看这件事的最后判决结果是,胡某的行为不构成对死者的伤害,小偷一家人就这样败诉而归,但这个结果也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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