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为什么不算正当防卫 (一)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为什么不算正当防卫

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那就要看他是否触犯了我国的刑法,虽然是对方霸凌在线,但并不代表受害者可以采取无限制反击措施,如果存在一些超出限制的防卫措施,那必然是不属于正当防卫范畴的。

这事发生在贵州瓮安的一所中学里,而这位受害者是一名初中生,当时他遭受了校园霸凌,他选择反击,最终刺死了霸凌者,被判刑8年。这位初中生叫陈某翰,他是贵州瓮安四中的初三学生,当时陈某翰在学校里被李小东等人殴打了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带到校外“单杀”,最终陈某翰选择反击,造成一死一伤的局面。事情发生以后,陈某翰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刑罚8年,但陈某翰的而父母认为儿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现在陈某翰已经出狱,案件也没有申诉成功。

咋说呢,按照正常理解,这还真的看上去算是正当防卫,但实际上与真正的正当防卫有区别,当时陈某翰与学校里的“校霸”发生冲突时,已经被人揍了多次,而发生争斗的起因就是因为踩了陈某翰的脚,而参与殴打陈某翰的人以李尚可为首,后来在校外也参与殴打陈某翰,陈某翰在被殴打的过程中拿刀刺在了李的胸部,导致其死亡,这也是导致他被判有期徒刑8年的真正原因。

而当时在校内殴打陈某翰的是人都是学生,而在校外殴打陈某翰的有一些社会人员的参与,可能很多人认为这是先挑衅在先,而陈某翰的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并且当时还有人声称要陈某翰“五点半不到你娃儿就要死”。总之这个过程中还没有上升到“刑事案件”的程度,虽然霸凌是不对的,但除非霸凌造成了严重的后果,不然也只是普通的治安案件,哪怕是陈某翰被李尚可等人拽到了胡同里殴打,这也是构不成犯罪的。

但当陈某翰拿出刀伤人的时候,这性质可就变了,如果当时陈某翰是从对方的人手里抢的刀或者是在被殴打的过程中反击,失手打死了对方,或者是在路上捡到了一把刀,然后反击,那这都是正当防卫,而他是带刀过去的,这性质就变了。而且当时同年级的贺翔把一把刀递给了陈某翰,而贺翔给陈某翰递刀的原因是,看着陈某翰被打的太可怜了。之后的事情也就清楚了,李尚可一帮人殴打陈某翰,陈某翰拿着贺翔递给他的刀,把李景全刺死了。

本案最离奇的地方在于,当陈某翰刺到了李尚可之后,李尚可也开始质问陈某翰,然后也掏出了一把刀,俩人这才开始互杀,之后的事情大家也都看到了,李尚可死亡,而陈某翰也被下了病危通知书。所以,本案虽然李尚可打人在先,且涉及到校园霸凌,但从事件的发生过程来看,是陈某翰先拿刀刺伤了李尚可,然后李尚可掏刀与陈某翰展开互杀的。虽然很同情陈某翰,但这种行为真的不属于正当防卫。

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男子刑满释放,家属有何说法? (二)

近日,贵州黔南,“刺死霸凌者获刑八年”的少年陈泗翰刑满释放。陈父告诉记者,将继续申诉正当防卫,儿子心理影响很大,因经济原因一度放弃心理医疗。

据悉,2021年3月,陈家人第二次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诉状,一起交上去的还有一份专家咨询论证意见书——陈翰行为不构成故意伤害,而是特殊防卫。但对于改判,陈翰并不热情,因为他的人生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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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2014年4月30日案发当天早上,陈泗翰与李小东在学校食堂发生冲突,被李小东及其同伴围殴,问他服不服,并放话威胁他放学后等着。

没有等到中午放学,陈泗翰就遭遇了第二次霸凌。李小东带了一二十人找上门,一群人对陈泗翰拳脚相向。

中午放学后,李小东等人又把陈泗翰拉到学校附近的花竹园小区,李小东问他服不服,不服就单杀(一人拿一把刀对杀)。

在学校奶茶店门口,陈泗翰被李小东和金威强行拉到对面丽都大厦的“虎鹰”扎啤城门前,问陈泗翰服不服。

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将卡子刀拿出来,刺在李小东的胸部。随后,李小东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刺在陈泗翰的左背部。接着,陈泗翰又用卡子刀刺在李小东的胸部,然后转身逃跑。

之后,李小东死亡,陈泗翰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救治。幸存下来的陈泗翰被提起诉讼,并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为何会引争议? (三)

2014年4月30日,贵州瓮安四中初三学生陈泗翰在校遭李小东等人殴打两次,放学后又被强行拉到校外“单杀”,结果一死一伤。幸存下来的陈泗翰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陈泗翰的父母始终认为儿子是“正当防卫”,并打定主意要申诉到底,还孩子一个公道。

9月25日下午,有媒体对陈某翰故意伤害案件进行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瓮安县人民法院表示高度重视,将组织人员开展工作,相关情况将及时向社会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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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

案发当天,陈泗翰与同校学生李某在学校食堂排队买早餐,李某踩了陈浩瀚一脚,二人发生口角和抓打。在此后的12小时内,陈泗翰经历了两次殴打,及多次谩骂、脚踢、抽耳光和持刀挑衅。

最终,被强行拉到学校附近一小区的陈泗翰,在十几人的包围中,用从同学处得来的卡子刀刺中李某胸部后逃跑,李某拿刀在其后追了一段路后倒地。最终,李某因伤重不治身亡,而陈泗翰也因重伤二级,一度被下达病危通知。

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的事件经过是怎样的? (四)

时间回到2014年4月30日。据媒体报道,案发当天早上,陈泗翰与李小东在学校食堂发生冲突,被李小东及其同伴围殴,问他服不服,并放话威胁他放学后等着。没有等到中午放学,陈泗翰就遭遇了第二次霸凌。李小东带了一二十人找上门,一群人对陈泗翰拳脚相向。

中午放学后,李小东等人又把陈泗翰拉到学校附近的花竹园小区,李小东问他服不服,不服就单挑。

在学校奶茶店门口,陈泗翰被李小东和金威强行拉到对面丽都大厦的“虎鹰”扎啤城门前,问陈泗翰服不服。在殴打过程中,陈泗翰将卡子刀拿出来,刺在李小东的胸部。随后,李小东用随身携带的卡子刀刺在陈泗翰的左背部。接着,陈泗翰又用卡子刀刺在李小东的胸部,然后转身逃跑。

之后,李小东死亡,陈泗翰被送往医院进行手术救治。幸存下来的陈泗翰被提起诉讼,并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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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家属当庭不满:反正我家的死了

在庭审上,陈泗翰母亲称,换作你们自己的孩子,一天被打那么多次,会作何感想?而死者的父亲回了一句:“反正我家的死了。”

一审之后,陈泗翰家属上诉,并得到了陈泗翰56名同学签字的联名信,信里写着,他是这起事件中的一个受害者。死者家属也并不满意,放话要在陈泗翰出狱后进行报复。对于自己儿子为什么欺负人,死者父亲表示,出了家门他就管不着了,一定是学校没有教育好。

可据陈泗翰的母亲说,学校曾开具了死者在校表现良好的证明。陈泗翰的母亲在去取儿子同学联名信的时候,就见到了一次校园暴力。她说,那天有一群初中生打架,几十个人围攻一个人,被打的孩子口鼻都在流血,甚至还有人拿着西瓜刀。

她希望学校可以加强普及未成年校园暴力的法规,有些家庭纵容了孩子,那些弱者只能是最受伤的人群。

陈泗翰表示,获刑的那一天,他脑子里一片空白,知道曾经的梦想将会于他失之交臂。而如今,他在监狱里完成了计算机中专和法律大专文凭。

陈泗翰的律师4月8日发声称,事发至今已经过去了2547天,她期待着案件能早日启动再审程序,再给一次审判的机会。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初中生刺死霸凌者获刑8年知乎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法衡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