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 (一)

贡献者回答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
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坐牢是因为你犯了错误,犯了错误就要承担责任,受到相应的惩罚之后才会长教训,人生才会有新的开始,才明白自己该怎样走路,下面来看看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
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1
并不是。坐牢四年并不意味着人生就废了。对于很多人来说,出狱后诚心改过,还是可以重新生活的。还有也是要看犯事原因的,并不是所以坐牢的人都是因为坏而坐牢。并且要相信人是可以改过的,改过之后出狱还是可以为社会做贡献的。
首先,要看是什么原因犯的事,监狱里的人也是三六九等。牟其中,周立波,刘晓庆,顾雏军,都犯过事,但不能说他们主观恶性大,也不能说他们出来后没有成就。再次,常理意义上的刑事犯,那还要看改过自新了没有,据我所知,大部分都改不了,监狱里二进宫的在30-40%之间。但是也有很多人被突发的事情震醒了。所以,总结起来.一句话,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每个人的经历和能力,悟性,都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
一、坐过牢的人并不一定就会特别荒废,在出狱之后,他依旧可以学技术,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只不过他们被社会接受的认可度会更低。
比如说,现在很多人在坐牢期间就会学一些技术,这些技术在他们出狱之后也同样可以有用,他们可以去厂里面做一些工人,也可以自己开一家小店经营属于自己的店铺。他们可以重新开启自己的人生,并非已经荒废。虽然他们在找工作上面确实没有普通人具有优势,并且大多数人也不愿意接受坐过牢的人来自己公司工作,但是这也并不代表他们会重新走上犯罪的道路。
二、坐过牢的人会比普通人更加困难,不管是在找工作方面还是自己家庭生活方面都同样如此,毕竟他们要为自己所做过的事情付出代价。
很多坐过牢的人出狱之后,只有通过介绍的'方式才可以获得新工作,除此之外他们很难获得别人的认可。并且他们基本上不能够从事比较高端的工作,也不能够从事管理工作,大多数都是在一线岗位工作。还有一方面就是在婚姻方面,他们很难能够通过介绍的方式寻找到一份合适的婚姻,毕竟大家都会对坐过牢这件事情感觉到恐惧。
三、坐过牢的人其实更能够懂得人生的真理,他们未来会更加珍惜目前的幸福生活,所以并不会废掉,而是会努力的过好目前的生活。
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2
一个人是不是废了和坐牢没有关系,这个世界没有坐牢的人中一样有生活过得很不如意的人。但是不能说生活过得不容易就是废人,这样评价他人既不道义也太傲慢。
而坐牢出狱的普通人,我们只说普通人,如果没有家庭的支持,没有亲朋好友的帮助,在没有学历,没有技术下,完全靠个人重新站起来会比普通人要难很多。我们可以设想一下:一个男人,服刑几年,出来的时候家里欠一堆债,父母已年老,亲朋好友没有一个做生意的,自己不会一门手艺,站在人生十字路口,他又该何去何从。是继续靠嘴吃饭,还是学一门手艺或者有人帮他带他。
这也是最近想到的一个事,为什么我国刑法规定刑罚执行完毕五年之内重新犯罪是累犯。为什么刑法规定不是一年,二年,而是五年。我觉得立法者的初心是认为:一个人出狱后五年,如果没有继续犯罪,说明他本人已经有稳定的工作或事业,有足够养活自己在这个社会的能力。
就算五年之后重新犯罪,所犯的罪行99.9999%都不会重大暴力和重刑期的罪名。所以出狱后五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时间点,只要把握好这五年,重新犯罪的概率最少可以降低到90%。
而出狱没多就重新犯罪是为什么呢?个人觉得有四要素:企业给不给机会;家庭是否有支持;亲戚朋友是否愿意帮助;自己是否愿意从零开始,不计过往得失。这四点非常重要,占其一重新犯罪的可能性都非常小。但是很不幸,不是每个出狱的人都具备四个条件或其中一个条件。
哪怕在狱中的忏悔,仅仅是因为失去了自由和无法得到欲望的条件下才忏悔,出狱后的欲望是否又会被解封。又是否存在出狱后处处不得意,处处不顺,处处难而选择故技重施呢?那么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又该怎么从道德制高点去谴责对方呢?从而再此成为累犯呢?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是社会问题,也是生活问题,更是个人问题。当然,痛恨报复社会和罪大恶极的罪名,对部分罪名甚至说不上同情,也说不上恨,他人的人生无法左右,只是觉得很可惜,更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
而对出狱的人来说,最重要的是自己与配偶认清楚家庭的能力,个人的能力,在看看是否在亲朋好友中有从事小生意,小作坊的带带。要不然什么都没有,就靠嘴赚钱?开直播赚钱?这些可能短期有利,长期却在让一个人的生存技能被进一步压缩。
那坐牢出来的人有没有混得特别好的呢!当然有,抛开一些名人坐牢就说普通人吧!网友中有一个坐牢八年,现在开烧烤店一年赚200多万,是本区开烧烤店中做得很好的。他是老板,请人做烧烤,然后他在店铺里面给其他人讲监狱看守所里面的事情。很多人晚上无聊,就听他说这些,没想到客户越来越多,生意越来越好。这人不是广西三哥,是其他没有在网上走红的刑满释放人员。
所以,不是所有坐牢的人都会废了,一切因人而异。毕竟生活中,没有坐牢的人当中生活困难的也很多。
女人坐牢是不是就废了3
坐牢三年的人并不会废了呀,坐牢是因为你犯了错误,犯了错误就要承担责任,受到相应的惩罚之后才会长教训,长了教训就会长记性,人生才会有新的开始,才明白自己该怎样走路
坐了三年牢,又怎么样?又不是只有你一个,生活中有很多人是这样子的,只要你以后重新开始努力生活,你的生活将会变得更为美丽
人都是要往前看的,以前的事情过去了就过去了,但并不代表说让你忘记过去,而是要吸取以前过去的经验,在这个地方跌倒了,不要在这个地方再一次跌倒
不要因为你坐过牢,就觉得好像比别人低一等一样,你的生活还是要继续的,你还会跟别人站在平等的起跑线上,因为人的一生不仅仅只有三年,人的一生很长,要走的路还要很长
这就是生活法律带给你的教科书,不要让自己的这三年老白白的做,要让自己知道为什么会坐牢,错在哪里?以后自己该怎么做?自己的人生目标又该在哪里?
找得到人生目标,看得到未来的希望,才会走出自己的光彩
人经历的多了,自己的心就坚硬很多,大是大非面前才会有所选择,才会走对路,不会再重复以前所犯的错误
人们都说不撞南墙,不回头,撞了南墙之后就知道回头了,知道这件事情不应该这么做了,这并不是一件坏事,而是一件好事,告诉你,这个地方不能通过,要在别的地方走
所以现在要想的并不是说做过三年牢就要废了,而是要想三年里我应该怎么过?过完了之后,我一起取了怎样的教训?我以后的路该怎么走
在我们这里有一个也是做了三年牢的人,他并没有气馁呀,他自己家里什么都没有,回来了,有个5年把房子抬起来,然后娶了媳妇,有了自己生活光光彩彩的,挺好的。
第二次进监狱严重吗 (二)
贡献者回答重新犯罪问题太大,够写一本书了。个人觉得第二次进监狱惩罚性差不是主要原因。毕竟记吃不记打是老祖宗总结的经验。从内外因分析,内因上一个人性格形成,很难通过服刑彻底改变。外因上出狱再次回到原有生活环境,朋友圈子。内外因都没改变,再次犯罪的概率就会高了
就犯罪类型来说,毒贩,盗窃犯,抢劫犯这类型的重新犯罪率比较高。
就罪犯个人来说,没有家人探监的罪犯,孤身一人的罪犯重新犯罪率较高。
看守所里边的罪犯,判决生效后,如果余刑超过三个月(不包括拘役),按照法律应该投送第二次进监狱执行刑罚。投送去向通常按照以下情况来安排:
一看看守所所在地。通常,某个省的看守所罪犯,只能投送到本省的第二次进监狱。在本省,第二次进监狱管理部门出于管理和安全考虑,会给看守所划片,规定某地的看守所应该定向投送哪几个第二次进监狱(不一定就近)。如果两次入所的看守所不是同一个看守所(或者不是同一个市地的看守所),就可能被投送到不同的第二次进监狱。
二看刑期。即使两次都关押在同一个看守所,刑期不一样(如刑期五年以下、五到十年、十年及无期徒刑)也会被投送到不同的第二次进监狱。
三看两次入所间隔时间。第二次进监狱划片安排看守所投送第二次进监狱,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每过一段时间会调整,即使是两次犯罪被关押在同一个看守所,刑期也相仿,如果间隔时间比较长,也可能被投送到不同第二次进监狱。
另外,每一个第二次进监狱通常会有好几个监区(有的叫“分第二次进监狱”)即使被投送到同一第二次进监狱,除了入监期,还可能被安排到不同的监区,遇不到原来熟悉的人,那么与被投送到不同第二次进监狱也。
这个事情是你自己决定的,如果再打架,那么可能还要进去。
【拓展资料】
如果互殴的过程中一旦失手,把人家打伤打残,甚至死亡,那你可能要受到更严重的刑事处罚,也许要进第二次进监狱也许会判10年20年刑,那样一辈子就完了。
所以冲动是魔鬼。
退一步海阔天空。
要学会忍,学会让。
会忍让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有本事的人。
因为交通肇事判刑,出来半年了,在里面的时候一直在调整心态,因为长期封闭环境和暴力约束环境肯定会给心理带来很多的不良影响,我一直在给自己做心理建设和隔离。但出来后还是意料之外,我现在完全无法回归以前的生活,情绪暴躁,平时没什么,一旦产生对抗,很容易做出极端的行为,好几次都在压制自己,特别怕哪天失手。因为无法和人正常沟通,也对生活未来感到无望自杀过,没走成,现在在进行第二次。希望这次会如愿吧。如果你是他身边的人,如果还救,一定要陪在他身边融化他。
法律界代表委员呼吁设立前科消灭制度,这是为什么呢? (三)
贡献者回答因为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一小部分人出于种种原因,可以考虑“删除”身上背负着的“前科”的烙印。
前段时间很多法律界人士所提出的“前科消灭制度”,其终极目的就是如此。但该制度为何会被建议设立?为何能得到舆论如此巨大的关注?其背后又潜藏着怎样的背景?这些都需要我们一同去探讨和思考。
背景:前科留存制度确有一定不足首先在笔者看来,国家之所以要将前科留存记录,从实际意义出发,确实是为了能够更好地监管曾经有进过监狱历史的人。
毕竟一个曾经犯过罪的人,出狱后再次犯罪的概率仍然存在,有关部门确实有必要加强对这类人群的管控。
但问题就出在这里,每年所受理的这么多案件、这么多嫌犯中,总会有一小部分人是非主观伤人或者造成财产损失。
譬如前些年几名学生在野外掏鸟蛋被判刑的新闻,当事人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在犯罪,只是阴差阳错地掏了国家保护鸟类的窝,因此被受审判刑。
可能在日常生活中,这些学生每个人都拥有遵纪守法的意识,他们要是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错误的,那绝对不会也不敢去做了。
这种就是非主观恶意的例子,但是当这些学生出社会以后,可能自己的简历档案上永远都留有“前科”。
这样对很多用人单位看来,第一印象就会直接否决掉这类人,毕竟社会上很多人不会也没空细细深究你是为啥有“前科”存在,只会从主观上直接给这类人打下负面的烙印。
提出前科消灭制度的必要性,以及相关人员的考虑因素正是在上述提出的例子中,我们能够知道,确实有一小批人的“前科”是属于非主观、无恶意也没有造成生命财产损失,但却实际触犯了某部法律、要背负一辈子“案底”的情况。
很多法律界人士提出的“消灭制度”,也正是因为这种例子而产生的。毕竟在相当一部分人看来,如果可以为这批人消除“前科”,那他们就能够在未来更好地融入社会生活中。
更重要的是,归属于这类情况的人本身并没有主观恶意的意识,有些甚至是非常遵纪守法的人,所以也不用担心“前科”被“消灭”以后,他们再去做什么坏事儿。
所以在这个消息被爆料出来后,确实有很多舆论是赞成这个提议的。不过在赞成的背后,还有相当一部分舆论表达了对“前科消灭制度”存在的担忧。
隐患:主观判断易引发漏洞,人力资源不足亦是难处在反对的声浪中,无外乎就是从“主观判断”和“人力资源”出发的两大类反对理由。
首先是“主观判断”,反对者认为,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其他人很难判断他人的脑子里是否真正存在“主观恶意”。
就譬如上面那几位掏鸟蛋的学生,咱们都不是他们肚子里的蛔虫,根本无法知晓当时他们内心的想法。因此,用他人的“主观判断”来断定前科是否能够被“消灭”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
其次是“人力资源”,有一部分反对者认为,现在咱们司法资源稀缺是人人都明白的事实。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还要一个案件一个案件地去梳理过去,判断当事人有无“主观恶意”,那需要占用的人力资源和人力成本实在太大了。
从另一方面来讲,一旦人力资源因此产生不足,可能会影响到正常司法工作的推进,这也是很多反对者秉持的理由之一。
其实无论是支持还是反对,其根本目的都是为了能够推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进步。如果对于这个话题还有任何的疑虑或者想法,均可在评论区留言,与网友一起讨论和分享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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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为什么大多数国家服刑后再次犯罪的概率如此之高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法衡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