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面来说,如果父母在子女18周岁后,把子女赶出家门,并且断绝经济来往,子女是否可以告父母? (一)

从法律上面来说,如果父母在子女18周岁后,把子女赶出家门,并且断绝经济来往,子女是否可以告父母?

优质回答如果子女在18周岁后,父母将其赶出家门并断绝经济往来,子女是否可以起诉父母?

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判断。如果成年子女无法独立生活,父母有抚养义务,子女可以起诉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然而,如果子女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则不能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当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抚养费。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所谓“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父母如果没有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子女赡养。同样地,如果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他们有权利要求子女支付赡养费。

父母是子女的监护人,对子女有监护职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包括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以及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如果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应由监护人承担,如果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承担。

过了18岁还能起诉抚养费么 (二)

优质回答如果成年的孩子存在下列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的,可以向父母要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后能否追讨未成年时的抚养费,一般要看其诉讼时效是否已过,对于子女成年后追讨抚养费的问题,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应从子女不具备被抚养条件之日起计算。如果未过诉讼时效,那依然可以追讨抚养费,反之,如果诉讼时效已过,那抚养费就失去了胜诉权。抚养费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抚养孩子的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父母双方对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者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当考虑该子女的意见等。

二、孩子抚养费的计算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目一般可按照月收入的20%到30%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在这里,工资总额应包括工资、较固定的奖金。

2、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其比例同第一点相同。

3、对于存在特殊情况的,如私营企业主,子女残疾的,应适当考虑增加或减少;应以子女的实际生活需要为准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孩子十八岁后能起诉要抚养费不 (三)

优质回答孩子满18岁能要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正常情况下至子女满十八周岁为止。但是子女满十八周岁仍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愿意继续抚养孩子也愿意继续给付抚养费的,法院也不会加以制止。

一、年满十八周岁还可以起诉要抚养费吗

1、如果是离婚后、孩子满十八周岁之前对方拖欠的抚养费,那么孩子成年之后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

2、如果是孩子满十八周岁后大学时期的费用,一般就不能要了,除非双方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愿意支付孩子满十八周岁后读大学时期的生活费、学费等。

3、如果孩子属于残疾、智力缺陷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独自生活能力,那么父母都有义务一直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医疗费等等,不论年龄。

所以离婚时不管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最好要对孩子十八周岁后读大学、研究生时期的生活费、学费作出约定,只有在《离婚协议》或者法院调解书中明确约定要支付这部分费用,后续诉讼才有可能被支持。

二、未成年子女抚养费如何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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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小时父亲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现在18岁了,抚养费可以起诉要回来吗? (四)

优质回答1、如果你刚满18周岁,则可以起诉父亲索要抚养费;

2、如果你已经年满20周岁,则超过了2年的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

3、法律要求义务人向未成年人支付抚育费的目的, 是为了维持未成年人的基本生活, 维护未成年人的生存权。而且,考虑到未成年人往往都处于弱势地位的社会现实, 有必要给予其特殊保护。因此, 在其未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以前, 请求义务人支付抚育费的, 不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在其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提出追索请求的, 则应当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儿子满18周岁了,离婚是还要支付抚养费吗? (五)

优质回答一般来说,抚养费只支付到小孩年满18周岁。但小美虽已年满18周岁,仍高三在读,尚不能独立生活,父母离婚,是否还需向其支付抚养费?且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原告大美与被告大志于2003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并于2004年2月在新晃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于2004年10月生育长女小美,现高三在读;于2008年11月生育次女小丽,于2010年12月生育儿子小明。

大美与大志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在婚后为家庭生活琐事时常发生争吵,导致夫妻感情不睦。2020年至2021年间,大美曾两次诉至法院要求与大志离婚,均因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另查明,大美从2017年2月起在贵州省玉屏县大龙镇某公司工作,月工资3500元;从2020年12月起在大龙镇租房居住。经征求未成年子女小丽、小明的意见,小丽表示在父母离婚后愿意跟随母亲大美一起生活;儿子小明表示愿意跟随父亲小明一起生活(小丽、小明平时主要由爷爷奶奶照顾生活起居)。经征求尚在校就读高三的成年女儿小美的意见,小美表示自己尚未独立生活,其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裁判结果

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原、被告婚前缺乏了解,婚后未建立牢固的夫妻感情,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经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原告大美于2020年、2021年两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且在第二次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原、被告分居期间不履行夫妻之间的责任与义务,实为不愿意再继续共同生活,应视为双方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因此,对于原告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关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及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小丽、小明均已年满8周岁,经征求二人意见,小丽表示在父母离婚后愿跟随母亲大美一起生活,小明表示愿跟随父亲大志一起生活;从尊重小孩的意愿出发,结合两个小孩的成长环境,原、被告的经济状况,婚生女小丽由原告直接抚养,婚生子小明由被告直接抚养更加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因原、被告双方各自直接抚养一个未成年孩子,故抚养费由双方各自负担。

关于成年女儿小美的抚养费的问题,虽然小美已经年满十八周岁,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其尚在接受高中学历教育,属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原、被告双方在离婚后,在小美完成高中学历前,仍应当负担其必要的抚养费。小美的抚养费的数额,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本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原、被告应各自每月支付小美抚养费500元直至小美完成高中学历时止。

据此,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大美与大志离婚;婚生女小丽归大美直接抚养,婚生子小明归大志直接抚养,抚养费各自负担;大美与大志每月分别支付小美抚养费500元,直至小美完成高中学历时止。

一、如何确定给付抚养费的数额?

这里说的抚养费包含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二、如何确定给付抚养费的期限?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时止;16周岁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已满18周岁,但属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可向父母主张抚养费。

本案中,小美即属于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但其尚在校接受高中学历教育,为保证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其父母仍应负担其必要的抚养费,直至其完成高中学历教育时止。至于小美日后若需再接受大学教育,应通过勤工俭学或助学贷款等手段自行解决大学学费、生活费等费用,父母已无法定义务再承担小美的抚养费。但小美的父母可视自己的经济能力及亲情关系,尽量协助小美完成大学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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