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走到尽头,面对离婚这一复杂而敏感的问题,许多人往往感到迷茫和无助。离婚不仅涉及到情感的割裂,还关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一系列法律问题。在这个关键时刻,找到专业的法律支持显得尤为重要。无论是为了明确自身权益,还是为了寻求公正的解决方案,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最可靠的选择是寻找经验丰富的律师或法律咨询机构。
- 1、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找谁
- 2、想离婚应该去哪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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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找谁 (一)

答咨询离婚方面的问题可以找以下人士或机构:
律师:
最佳选择之一:离婚律师具备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为您提供详细的法律咨询和指导。熟悉法律程序:律师了解离婚法律程序,能帮助您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责任。代理诉讼事务:在离婚诉讼中,律师可以代表您处理相关事务,确保您的权益得到维护。
司法机关:
民政部门咨询:民政部门负责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可以向其咨询离婚程序和法律责任。法律援助:司法机关可以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确保您在离婚过程中的权益得到保障。
互联网:
专业平台和网站:许多专业平台和网站提供免费或收费的离婚咨询服务,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便捷性:通过互联网咨询,您可以随时随地获取相关信息和解答。
建议: 在咨询过程中,建议多方面寻找信息,并向多个方面咨询,以获得更全面的了解和指导。 对离婚法律程序、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进行深入探讨,确保自己做出明智的决策。 选择专业、合格的离婚律师或相关机构进行咨询和代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想离婚应该去哪里咨询 (二)
答想离婚,可以去以下部门咨询:
1、12348咨询,全天律师在线解答。
2、现场咨询,去当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的律师窗口咨询。
3、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固定时间在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接待咨询,可以去咨询。
5、民政局咨询,民政局工作人员可以提供离婚相关指导。
咨询前要知道以下事项:
1、咨询可以线上咨询,也可以线下咨询。
2、律师咨询有工作时间,要在工作时间去咨询。
3、公共法律服务会提供免费咨询服务,不需要支付费用。
4、咨询之前准备好自己的疑问,好针对性的解决,避免来回折腾。
5、提问尽可能精简、详细地描述自己所遇到的问题。
以下是一些咨询示例:
1、律师你好,女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现已婚10 年,近3年没有在一起生活没有任何联系。我想离婚她也不愿意,请问我现在怎么才能离婚?还需要补偿她或者怎么样吗?求支招,感谢。
2、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下,男方出轨,我需要哪些证据证明出轨?
3、你好,律师,请问7岁的孩子抚养权怎么分?协商不了怎么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接受生活中的风雨,时光匆匆流去,留下的是风雨过后的经历,那时我们可以让自己的心灵得到另一种安慰。所以遇到说明问题我们可以积极的去寻找解决的方法,时刻告诉自己没有什么难过的坎。法衡网关于律师婚姻问题咨询就整理到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