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交通法规迎来了重要的变革。新交通法扣分规定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大幅调整,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并加大了对部分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例如,闯红灯的扣分由3分提高至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行为更是采取了一次性扣光12分的严厉措施。与此同时,陕西省也紧跟国家步伐,于2013年11月29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旨在更好地结合本省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 1、2013新交通安全法超速怎么处罚
- 2、2013新交规扣分规定是怎样的
- 3、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3修订)
- 4、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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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交通安全法超速怎么处罚 (一)

贡献者回答以下内容系摘抄 楼主你真懒-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002、酒驾,5年内不得再考取驾照。酒后代驾就拨95081,超低价35元起
003、不系安全带,记2分,罚100元。
004、行驶途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005、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006、超速驾驶,记6分。
从2012年7月起,7种摄录违法(非现场处罚)罚款+记分:(是摄录罚款)
1、闯红灯,罚款200元.。
002、不按导向车道行驶,罚款200元。
003、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罚款100元。
004、超速行车,罚款200元。
005、机动车走非机动车车道,罚款100元。
006、逆行,罚款200元。7、违停车,罚款200元。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6分:
1、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
002、高速公路行车道停车
003、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3分:
1、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
002、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 。
003、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
004、禁止驶入高速公路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
005、违反禁令标志和禁止标线指示。
006、不按规定超车和让行、逆行。
下述非现场处罚交通违法记1分:
001、行经交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
002、遇前车停车排队或缓行时借道超车或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
如何计算记分周期
第一次记满12分至24分(不含)驾驶人只需参加科目一考试合格即可清除交通违法记分,两次及记满12分或同一周期累计24分(含)驾驶人,每次须考科目一和科目三后由交管部门归档清分。其中,驾驶人初领证日期至转年同日前一天为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如驾驶人初领证日期为2011年4月1日,那一个交通违法记分周期为2011年4月1日至2012年3月31日。
从2012年7月起,未申领机动车环保标志的车辆禁止上路。机动车“黄绿标”需粘贴于机动车前挡风玻璃内侧右上方,便于查验,禁止转让、转借、涂改、伪造。凡未贴标车辆上路行驶一经查处,将罚款200元,但不做扣分处理。
2013新交规扣分规定是怎样的 (二)
贡献者回答摘要:从2013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施行新交规。新交规扣分在原来的基础上做了一些新规定,对于像闯红灯这类违纪行为由原来的扣3分提高到了扣6分,对于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行为采取了一次性扣光12分的处罚。下面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2013新交规扣分规定。2013新交规扣分规定:2013最新交通扣分规则的记分项由38项增加至52项。闯红灯交通违法记分将由3分提高到6分,不挂号牌或遮挡号牌的一次就将扣光12分。2013最新交通法规扣分细则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里面做了具体的规定。1分:1、瞎玩车灯2、会车瞎开3、装货超限(这个得说说:咱们经常用轿车拉木方啥的,从窗户支出去,这个扣分)4、没贴检车贴、保险贴,开车不带行驶证、驾驶证。2分:1、交叉路口瞎开(应该呢,让右边路口的车)2、开车打电话、接电话3、骑摩托不戴头盔4、高速路、快速路不系安全带5、压车上反道6、校车缺设备7、校车瞎开8、校车瞎停9、校车缺灯10、校车有病11、校车瞎加油3分:1、超载不到20%2、大车超速不到20%3、货车超载不到30%4、高速路上低速5、开三轮啥的进高速路6、高速路不按车道开7、人行横道不让人8、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9、瞎超车、该让不让、逆行10、瞎拉挂车11、车坏、撞车不打双闪不摆三角牌12、没检车6分:1、扣证期间开车2、闯红灯、不按箭头灯3、超载20%4、大车超速不到20%5、小车超速20%~50%6、货车超载30%7、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8、占应急车道9、雨雪雾天高速路瞎开10、超载超限11、危险品12、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13、小车疲劳驾驶(>4小时)14、不让校车(校车后,停;校车后第一排,停;校车后第二排,低速通过;)12分:1、车型不符2、酒后驾车3、营运客车超载(不含公交)4、事故逃逸5、没车牌、挡车牌6、假牌、假证7、高速路倒车、逆行、调头8、营运客车高速路车道内停车9、小车超速50%10、大车疲劳驾驶(>4小时)11、私开校车小结:2013新交规扣分由原来的38项增至到52项,并且加大了扣分力度。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在此提醒大家: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请勿对交通规则视而不见。如果大家还想了解更具体的2013新交规扣分规定,可以到我们的法律常识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2013修订) (三)
贡献者回答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人民政府制定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制定本地区的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突发事件交通保障机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协调解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人员、经费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现代化水平。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督促辖区内单位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教育公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第四条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财政、发展和改革、教育、卫生、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农业(农业机械)、监察和其他负有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的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道路交通安全有关工作。第五条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对本单位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好车辆管理工作,落实交通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法制教育的内容。中小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新闻媒体应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免费发布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道路交通管理信息和措施。第六条单位和个人对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举报。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第一节机动车和驾驶人第七条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第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更换发动机、加装其他燃料系统、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车身颜色、改变营运或者非营运性质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交验机动车。
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审查相关证明文件,收回原行驶证,核发新行驶证。
变更后的机动车未按期限换领新行驶证的,不得继续行驶。第九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申请变更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并交验机动车: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三)机动车行驶证;
(四)加装其他燃料系统的合格证明。第十条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加装、改装和使用高音装置、镜面反光遮阳膜、非车灯闪光设备和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灯光设备。第十一条营运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客车驾驶室两侧应当喷涂单位名称、编号、准载人数、核载质量。城市公交车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市容环境卫生、建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和城市综合执法部门应当加强建筑垃圾清运车的监督管理。从事建筑垃圾清运的单位为建筑垃圾清运车加装统一的顶灯标识、限速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安装车厢下部两侧安全防护网,加强对驾驶人的管理和教育。第十三条机动车维修企业修理外观损坏的机动车时,如实登记机动车的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记录车损部位和更换部件名称,登记资料保存不得少于二年,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查时,应当如实提供。
机动车维修企业发现承修机动车有交通肇事逃逸嫌疑的,应当即时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第十四条本省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免费向机动车驾驶人发放交通安全信息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随车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众提供道路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服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应当查询车辆或者其本人的交通安全记录。雇用机动车驾驶人的,应当要求被雇用人提供交通安全记录。
有交通违法信息记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在车辆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到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2013年新交通法扣分是怎么规定的 (四)
贡献者回答新交通法违章罚款、扣分一股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 金额
119400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200
121001 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1002 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
122202 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的 200
122203 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
135000 逆向行驶的 200
136001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非分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100
136002 违反分道行驶规定的 100
137000 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200
138001 违反指示标志、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指示的 100
138002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禁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100
138003 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 200
139001 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100
142001 超过规定时速不足50%的 200
143100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的 50
143200 不按规定超车的 200
144001 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控制路口未减速让行的 100
145100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的 200
145101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占用对面车道的 200
145102 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穿插等候车辆的 200
145200 违反交替通行规定的 100
146001 通过铁路道口,违反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指挥的 200
146002 通过无交通信号或管理人员的铁路道口未减速或停车确认安全的 100
147100 行经人行横道遇行人通过时未停车让行的。 200
147200 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100
148101 机动车载物遗洒、飘散载运物的 100
148200 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物品,未按交管部门规定行驶的 100
148300 运载危险化学品未按规定行驶的 200
149001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100
149002 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20%的 200
151001 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50
151002 摩托车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2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尚能移动,未移至不妨碍交通地点的 200
152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未按规定报警的 100
153100 不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00
15320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警报器、标志灯 200
155100 拖拉机在禁行道路上行驶的 50
155200 拖拉机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156100 在禁止停放车辆的地点停放车辆的 200
164200 遇有盲人在道路上通行,机动车未避让的。 100
167000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200
168200 非救援车、清障车在高速公路上拖曳、牵引机动车的 200
170200 发生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 200
19110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500
191102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1500
191201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500
191202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2000
191301 一年内因醉酒驾车被处罚2次的
192101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未达20%(含)的 500
192102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50%(含)以下的 1000
192103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50%的 2000
192104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0
192201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含)的 500
192202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30%的 2000
192203 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1000
193201 停放车辆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 200
193203 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拒绝驶离的 200
195101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102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 100
195103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 100
195104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50
195201 故意遮当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5202 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 200
196103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 1000
196104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1000
196106 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1000
199011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2 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仍驾驶机动车的 2000
199013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1000
199020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1000
199030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1000
199031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未被处以拘留处罚的 2000
199040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1000
199041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的 2000
199060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被处以拘留的 500
199061 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未被处于拘留的 2000
110001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000
110101 违反法律、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11010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414000 公路营运客车、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未按规定安装或使用行驶记录仪的 100
413010 机动车号牌不清晰或不完整的 200
413011 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车厢后未喷涂放大牌号的 200
413012 喷涂放大号不清晰的 200
413013 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 200
413030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200
416000 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检验的 200
420201 在道路上未按指定路线、时间学习驾驶的 200
420202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教练车乘坐无关人员的 200
422200 实习期内驾车未按规定粘贴悬挂实习标志的 100
422300 在实习期内驾驶禁止驾驶的机动车的 200
428001 驾驶证丢失、损毁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50
428002 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200
428003 驾驶人已累积记分满12分仍驾车的 200
428004 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车的 200
444200 变更车道影响本车道内机动车正常行驶的 100
448000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中心线的道路上,不按规定会车的 100
449000 违反掉头规定的 100
450000 违反倒车规定的 50
451000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停车的 100
453100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进入路口的 200
453202 遇前方道路受阻,违反规定在人行横道或者网状线区域内停车等候的 200
454100 机动车载物长宽高违反规定的 100
454200 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0
455002 载货汽车违反规定附载作业人员的 200
455003 摩托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100
456000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100
457000 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100
460001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者事故,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的, 200
460002 机动车发生故障或事故,未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 200
460003 夜间发生故障或事故未开示廓灯和后位灯的 200
461000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100
462010 车门车厢未关好时行车的 50
462030 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的; 200
462020 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安全驾驶的物品的 100
462040 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档滑行 200
462050 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50
462060 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的 100
462070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200
462080 在禁鸣喇叭的区域或路段鸣喇叭的 100
463000 违反规定临时停车的 100
465000 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未按当地铁路部门指定通过的。 200
466010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按规定使用警报器的 200
467000 在单位院内、居民院内未低速行驶或避让行人的 50
478100 在高、快速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200
480000 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保持行车间距的 200
481000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200
482010 在高、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200
482011 在高、快速路上车行道内停车的 200
482020 在高、快速路上的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200
482030 在高、快速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在路肩上行驶的 200
482040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行驶的 200
482041 非紧急情况,在高、快速路上应急车道停车的 200
482050 在高、快速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 200
483001 高、快速路上行驶的货运机动车车厢内载人的 200
483002 二轮摩托车在高、快速路行驶时载人的 200
400000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192401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货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5000以下
192402 运输单位车辆违反载客规定,经处罚不改的 20005000以下
194200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检验或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处检验费10倍罚款
196101 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2 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 2000
196105 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2000
197000 非法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的 1000
198100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 最低保费2倍罚款
199050 强迫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70 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2000
199080 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2000
110003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罚款
110600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且拒不排除妨碍的 2000
472030 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 50
151004 摩托车乘坐人员不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50
158000 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50
166000 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 50
167001 非机动车、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 50
472080 非下肢残疾的人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50
468001 转弯非机动车未让直行车辆、行人的 20
468002 遇前方路口阻塞进入路口 20
468004 遇停止信号未停在停止线或路口以外 20
470100 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未下车推行或未走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
471010 非机动车载物违反规定的 20
471020 自行车载人违反规定的 20
472004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突然猛拐 20
472006 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的 20
472005 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牵引、攀扶车辆或被其他车辆牵引,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的 20
472007 独轮自行车、2人骑行的自行车上道路上行驶的 20
472009 自行车、三轮车加装动力装置的 20
472010 在道路上学习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20
473003 驾驭畜力车不按规定超车的 20
473002 驾驭畜力车并行、驾驶人离开车辆的 20
473004 使用未驯服牲畜驾车、随车幼畜未拴系的 20
473005 停放车辆时未拉紧车闸,拴系牲畜的 20
118100 须登记的非机动车未经登记上路行驶的 20
138004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的 20
139002 非机动车、行人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 20
151003 乘车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20
157001 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或逆向行驶的 20
159001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 20
160000 驾驭畜力车横过道路驾驭人未下车牵引牲畜的 20
166001 乘车人向外抛洒物品或者有影响安全驾驶的 20
472020 已满14岁不满16周岁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 10
474001 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 10
474002 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的 10
474003 在道路上进行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10
477001 在机动车道上拦乘机动车的。 10
477002 乘车人在机动车道上从机动车左侧上下车 10
477003 乘车人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0
477004 乘车人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跳车 10
477005 乘坐二轮摩托车没有正面骑坐的 10
138005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未走人行道或者未靠边行走的 10
162000 行人通过路口或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 10
163000 行人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10
165001 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未按管理人员指挥通行的
共共五类、52条
一、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使用他人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超过三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连续两次逾期不缴纳罚款的。
二、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公路营运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
●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在高速公路上试车和学习驾驶机动车的。
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
●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
●在高速公路上违规拖曳故障车、肇事车;
●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行驶的;
●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不按规定超车的;
●不按规定让行的;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下的;
●机动车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的;
●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
●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逆向行驶的。
四、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2分:
●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客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货量未达30%的;
●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
●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
●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
●在实习期内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牵引挂车的;
●不按规定牵引故障机动车的;
●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
五、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
●机动车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乘坐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不按规定会车的;
●不按规定倒车的;
●摩托车后座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载人的;
●驾驶机动车没有关好车门、车厢的;
●其他违反机动车载物规定的;
●上道路行驶从5月1日开始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规定,机动车驾驶证不再年审,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主要通过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进行约束、管理。
《条例》规定,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驾驶员,交警部门将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
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如果机动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内均未达到12分,可以换发有效期为10年的驾驶证;在驾驶证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可以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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