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一)

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和受贿罪的区别是:

1、侵犯客体不同。受贿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贪污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

2、侵犯对象不同,受贿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物,贪污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共财物。

3、客观方面的犯罪手段不同。受贿罪是采取为他人谋利益的手段,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贪污罪是采取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非法占有自已主管、经营、经手的公共财物。

4、主观方面的犯罪目的不同。受贿罪是为了取得他人或单位的公共财物,贪污罪是为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贪污罪和受贿罪区别是什么 (二)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与受贿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主要区别在于:贪污罪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对单位财物进行非法占有,犯罪手段包括侵吞、骗取、窃取等。贪污罪的条件是行为人在职务上主管、经管、经手单位财物,不限于专门管钱管物的职务。受贿罪则利用职务上对他人或单位利益的制约力,索取或收受财物,其条件与是否主管、经管、经手单位财物没有必然联系。贪污罪只能在行为人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实施,而受贿罪则可能在离职后继续实施。贪污罪的犯罪手段和过程相对简单,受贿罪则需有利用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贪污罪的实施对象只限于行为人职权范围内的财物,受贿罪则涉及不同职务间的权力交换。

贪污罪受贿罪的主体是否一样 (三)

贡献者回答贪污罪和受贿罪的犯罪主体不一样。以下是两者的具体区别:

一、受贿罪的主体

受贿罪的主体仅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些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即构成受贿罪。此外,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如果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并归个人所有,也视为受贿罪。

二、贪污罪的主体

贪污罪的主体则相对更广。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也是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这些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国有财物,即构成贪污罪。此外,与前述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也以共犯论处。

总结:

受贿罪的主体仅限于国家工作人员。贪污罪的主体除了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

因此,贪污罪的犯罪主体范围比受贿罪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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