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 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详解

一、控告与申请回避权

控告权

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若认为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失职行为,享有提出控告的权利。这一权利保障了司法公正,防止权力滥用。《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控告应当受理,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申请回避权

当事人有权申请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审判、检察、侦查人员回避,以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若申请被驳回,当事人还有权申请复议一次,这一机制增强了诉讼的公正性和公信力。

二、辩护与上诉权

辩护权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可委托辩护人进行法律辩护。辩护人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参与法庭调查和辩论,以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上诉权

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救济途径,有助于纠正一审可能的错误判决,维护司法公正。

三、申诉与参与庭审权

申诉权

对于已生效的判决、裁定,若认为有错误,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这一权利保障了当事人对司法裁判的异议权,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

参与庭审权

当事人有权参与法庭审理,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陈述与辩论。这一权利确保了当事人能够直接参与诉讼过程,对裁判结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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