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潮州市,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问题,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确保他们的顺利过渡。其中,一项重要规定便是要求机关单位在接受政府安排的退役士兵就业时,不得拒绝安置。这一举措不仅体现了国家对退役士兵贡献的认可与尊重,也彰显了潮州市民政局在促进退役军人融入社会、实现职业转换方面所承担的主要职责。

两参人员是指哪些人 (一)

两参人员是指哪些人

优质回答“两参人员”是指参加过作战和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具体而言,包括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并参加过历次作战的退役人员,以及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这些人员在服役期间为国家的国防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退役后,国家和地方政府通过政策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相应的生活补助。

1.参战退役人员

参战退役人员是指曾在军队服役并参加过作战的退役人员。作战是指武装力量打击或抗击敌方的军事行动,具体包括自卫还击作战、防御作战、对逃离大陆的国民党军队的作战、出国支援作战、平息地区性武装叛乱作战,以及军委、总部认定的其他作战行动。例如,中越边境自卫反击作战、南沙群岛自卫反击作战、炮击金门作战等均属于此类。

2.参核退役人员

参核退役人员是指参加过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具体包括原8023部队及其他参加核试验的军队退役人员,如执行核试验保障任务的人员、参加核爆炸条件下军事演习的人员、曾在核导弹或核潜艇部队涉核岗位服役的人员等。这些人员在服役期间因接触核辐射,可能面临健康风险,因此国家给予特别关注和保障。

3.政策保障对象

两参人员的政策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退役人员。对于有固定收入或已享受其他福利待遇的人员,如退休人员,则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1.生活补助

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两参人员提供定期生活补助,以缓解他们的生活困难。近年来,补助标准不断提高,体现了国家对两参人员的关怀和尊重。

2.医疗保障

两参人员在医疗保障方面也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部分地区为他们提供二次报销待遇,确保其医疗保障水平高于普通百姓。此外,国家也在逐步完善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体系,以更好地满足他们的健康需求。

3.申请流程

两参人员申请补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参战证书等。申请人需向当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交申请,经审核后享受相应待遇。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三条:军人肩负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的神圣职责和崇高使命。

第四条:军人是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国家和社会尊重、优待军人,保障军人享有与其职业特点、担负职责使命和所做贡献相称的地位和权益。

2.《退役军人安置条例》

第四条: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国防和军队建设服务的方针,贯彻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军地协同推进。

第五条:对退役的军官,国家采取退休、转业、逐月领取退役金、复员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军士,国家采取逐月领取退役金、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退役的义务兵,国家采取自主就业、安排工作、供养等方式妥善安置。

对参战退役军人,担任作战部队师、旅、团、营级单位主官的转业军官,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以及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飞行、舰艇、涉核等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依法优先安置。

双拥工作指标 (二)

优质回答双拥工作指标以机制化、精准化、社会化等为核心,涵盖多个维度,以下为你展开介绍:组织领导与机制建设:纳入地方党委全会、政府工作报告及年度考核,建立“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军地协同、社会参与”机制;落实军地座谈会、党委议军会、“双清单”互办实事制度,明确经费优先列支。拥军支前与服务保障:遵循“三优先”原则,即拥军事项优先安排、经费优先保障、官兵难题优先解决;解决“三后”问题,包括随军家属就业、子女入学、退役军人安置;实现市 - 县 - 乡 - 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提供法律援助、困难帮扶等。军民共建与国防教育:促进军地资源融合,共建联教联研基地、国防教育实践基地,开展“双拥进校园”“六送八进军营”等活动;推进社会化拥军,成立爱国拥军促进会、拥军门店,推出旅游专线免票、购物折扣等优待措施。考核与创新指标:进行量化考评,将双拥成效纳入干部评优、文明创建硬指标,明确专项经费增长比例;加强应急能力建设,组建“五支队伍”,构建平战结合指挥体系。其他指标:优抚对象保障方面,抚恤补助资金发放人数达标,政策落实率、经费足额拨付率、补助标准执行率和资金及时拨付率均为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优抚对象满意度不低于90%。

潮州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三)

优质回答潮州市民政局的主要职责包括多个重要领域:

首先,民政局负责执行国家和省的民政政策法规,制定并实施民政发展规划和相关规范,同时监督其执行情况。

在退役士兵和军人安置方面,民政局负责接收和安置这些群体,以及提供优待和抚恤政策,管理烈士褒扬工作,并推动军地人才的开发利用。此外,还协同推进退役士兵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拥军优属工作。

在灾害救助方面,民政局负责组织救灾应急体系,核查灾情,管理和分配救灾物资,以及指导救灾捐赠活动,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社会救助方面,民政局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以及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致力于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民政局还负责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等事宜,管理边界工作,确保行政区划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同时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

在社会福利方面,民政局负责监督福利机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保障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以及婚姻、殡葬和收养事务的管理。

此外,民政局还需对社会团体、异地商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并参与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福利彩票销售和福利资金。

最后,民政局需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付的其他重要任务。

政府安排退役士兵进机关单位工作不可以拒绝安置? (四)

优质回答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事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中指出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是退役军人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曾是部队建设的骨干、是地方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妥善安置这些人员,对贯彻落实改革强军战略,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对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扩展资料

依法保障退役士兵待遇

1、及时安排上岗

接收单位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上岗的,应当从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直至上岗为止。

2、落实岗位待遇

退役士兵享受所在单位正式员工同工龄、同工种、同岗位、同级别待遇。军龄10年的,接收的企业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接收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任何部门、行业和单位不得出台针对退役士兵的歧视性措施,严禁以劳务派遣等形式代替接收安置。

3、发放相关补助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逐月发放生活补助。

4、 接续基本保险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以其在军队服役最后年度的缴费工资为基数,按20%的费率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作为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所需费用由安置地人民政府同级财政资金安排。

退役士兵在国家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期按规定参加安置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足额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退役士兵个人缴纳,军地相关部门协同做好保险关系接续,确保待遇连续享受。

5、坚持公平公正

把退役士兵服现役期间的表现作为安排工作的主要依据,结合量化评分情况进行排序选岗,使服役时间长、贡献大的退役士兵能够优先选岗。要进一步健全“ 阳光安置”制度,各地可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选岗定岗的具体办法措施。

想要成长,必定会经过生活的残酷洗礼,我们能做的只是杯打倒后重新站起来前进。上面关于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应当、、,军地协同推进的信息了解不少了,法衡网希望你有所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