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一)

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商标驳回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经商标局审查后发现有违《商标法》相关规定,商标局依法驳回其注册申请的行为。那么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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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还可以用吗,继续使用违法吗?

山东睿盛律师事务所王洪峰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商标可以继续使用,但商标没有注册,不受法律的保护。要遵守商标法等的规定:

1、不得违反商标法禁用条款的规定。

2、不得冒充注册商标。

3、不得侵犯其他在先权利。

山东睿盛律师事务所王洪峰律师解析:

商标被驳回时,除驳回复审,应采取以下措施:

1、组合商标(图形+文字)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

2、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3、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4、若导致申请商标被驳回的引证商标存在转让的可能,可与该引证商标权利人协商并办理商标转让,从而使引证商标权利归于申请商标权利人名下人,消除商标冲突。

5、若驳回复审成功机率明显偏低的(如因商标相同被驳回的),可考虑另行申请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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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被驳回了怎么办 (二)

法律分析:组合商标若因文字或者图形部分与在先商标近似被驳回的,可去掉该近似部分另行申请注册商标。因引证商标存在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情况,可向商标局提出该引证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撤销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因引证商标存在抢注的情况,可对该引证商标提出异议申请或者争议申请,以扫除注册障碍从而使申请商标最终取得注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三)

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肯定是属于合法的,商标被他人抢注必须要在5年之内进行提出来,这样法院才会接受自己的请求,商标如果被合法的注册之后,被他人进行抢注,才就必须要尽快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一、超过五年商标不能提无效属于合法的吗?

抢注商标超过五年基本是不能抢回来的。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二、商标被别人抢注怎么办

1、对尚未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提出异议。

如果发现您的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批准,可以通过提出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进行初步审查,通过审查的进入公告期,公告时间为3个月。在这3个月内,符合条件的主体可以提出商标异议。那些被抢注商标的创业公司可以在这3个月的时间里,通过专业的商标代理机构准备证据材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

2、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可以申请无效宣告。

如果被抢注的商标已经过了3个月的公告期获得核准注册了,此时公司可以依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法》对无效宣告申请有5年的时间限制,即如果某件商标获得注册时间超过5年,就不能以被抢注为由申请无效宣告了(驰名商标不受此时间限制)。对商评委的裁决,如果有任何一方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

(一)抢注未注册商标

中国商标法规定:两个或两个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公告期3个月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核准注册。中国商标法未赋予未注册商标使用人任何排他权,在某种商标未注册而有使用的情形,该使用

商标法 人无权阻止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以自己使用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使用或先申请注册。只有在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人与未使用人同日申请注册时,根据中国商标使用和申请注册的现状,照顾使用在先的申请人,使之能获准注册。这个范围是有限的,它不能限制他人进行申请注册,不得违反在先申请原则。未注册商标使用人选择不将其使用的商标进行申请注册这是他的权利;如果其为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做了大量的广告投入却未申请,或晚于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商标注册,结果被他人抢先申请商标注册,这仅能说明:

1、自主决定导致其顾此失彼;

2、商标权利意识淡薄。这当然不能给他提供法律上的保护。在商标专用权注册取得制国家,只要经营主体商标权利意识强烈,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申请商标注册,就不会发生抢先注册商标的事件。视所有的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为非法的观点,其实质是主张使用取得商标专用权,因而从根本上否定注册取得商标专用权制度,这与中国《商标法》是相悖的。

中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有条件地确认抢先注册他人先使用的商标行为为法律禁止的行为,在坚持注册原则和申请在先原则的同时,法律对于绝对的申请在先原则作了合理调整。强调申请在先必须建立在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不允许盗窃他人已经使用并且已经建立信誉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申请注册,弥补了绝对注册原则的缺陷,防止事实上的不公平情况的出现。

(二)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地域性决定了一个商标在某一个或几个特定国家地区获得保护,在注册国或地区以外的国家或地区则不能获得保护。这就可能使甲在丙国将a商标在b种商品或服务上进行了注册,如甲未在丁国为同样的申请注册,则可能会有乙将a商标或近似a商标的商标在b种或类似b种的商品或服务上,在丁国申请注册或先于甲申请注册并获得核准。虽然此种抢先注册商标的行为在道德上似有可议之处,但在法律上该注册并无不当。

以往由于中国经营者的商标意识比较淡薄,其在中国所有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已经有一定或较好声誉的商标被他人在该国或地区抢先注册,导致我国经营者在该国或该地区不能使用在中国注册的原商标,最终退出该国或地区的市场;或者虽然继续使用该商标并占有市场,但付出了高额的价格以求得对方转让商标所有权;还有的不得不另起“炉灶”。经济利益上吃了亏,在法律上却无能为力。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国内的一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谋求经济利益,在国内抢先注册国外的知名商标的情况也逐渐屡见不鲜。

(三)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的未注册商标、已注册的非驰名商标更复杂

驰名商标在他国或地区被他人抢先注册后,该驰名商标的原所有人的商标专用权能否在该国或地区获得保护,最终完全取决于被请求保护的国家或地区的主管机关根据其本国的法律认定。认为他人的抢先注册正当的,原商标所有人将在其辖区内失去该商标的所有权,不能得到保护;反之,如认为注册不正当的,则能获得保护。

(四)权利冲突问题

解决不同类型知识产权的权利冲突问题,现行法律已有一项基本原则,就是“保护在先权利原则”。这一原则是民法公平、诚信原则的体现,并在专利法、商标法中都有具体的规定。从现行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看,围绕专利权、商标权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分别受不同的法律调整,并不存在谁高谁低、谁强谁弱之分。如果发生权利冲突,就适用“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对于我们拥有者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自己的商标如果被他人侵权,那么就应该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条款来进行处理,如果超过了年限没有进行诉讼那么自己的商标交归他人所有,所以,自己的商标要自己爱护,这样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就是誉祥小编整理的内容。誉祥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商标被驳回怎么办?教你5招快速救活商标! (四)

商标注册失败被驳回怎么办是只能扼腕叹息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你的商标还有被“救活”的可能!

商标注册存在着三种不可避免的风险,因此会有注册失败的可能。根据不同情况,导致商标注册失败的原因也是多种多样的,其中,被商标局驳回或部分驳回不予通过而导致的商标注册失败,占失败原因的80%,成为商标注册失败的主要原因。

那么,一旦商标注册失败被驳回怎么办是只能扼腕叹息束手无策了吗当然不是!根据不同的情况,你的商标还有被“救活”的可能!

今天就先来讲讲商标被驳回的原因,以及如何挽救这些注册失败的商标。小伙伴们,睁大眼睛,对号入座,看看你的商标是否还能救活吧!

1、他人注册在先

商标审查员进行商标审查时,首先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检索,若发现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

这种商标相同被驳回的情况一般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导致的,属于不可避免的客观原因,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是由于商标注册申请人的疏忽导致的。

一些企业或个人没有经验,不熟悉商标注册流程,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前没有进行商标近似查询,造成申请商标与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相同的情况,白白损失了注册费。

2、商标近似被驳回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因此本文在后面会着重讲讲商标被判近似而驳回的具体情况和拯救措施。

3、商标名称属于通用名称、描述性词语

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

4、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5、使用了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

《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驳回复审

我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也就是说,在程序上,所有被商标局驳回的商标申请,均可以在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要求重新裁定。这相当于给了所有被判“死刑”的商标一个重生的机会。

下面就着重讲讲我们可以用哪些理由来“救活”那些被驳回的商标。

驳回复审理由一商标不相同不近似

申请商标与他人在先注册或者在先申请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造成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原因很多,商标的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等等方面有可能被认为是近似商标而被驳回。

如“NSFNISAFUN”商标驳回复审案,商标局以该商标同其它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构成类似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为由,作出驳回决定。

解析:英文字母“NSF”与“NSFS”在主体部分近似。申请商标在主体部分属于引证商标整体中的一部分,且与引证商标注册部分其中3个字母和顺序一模一样。所以商标局判定其近似,被驳回。

举证重点:

1、外观整体呼叫不同;

2、设计风格不同;

3、翻译成中文后的实际含义不同;

4、经过持续使用的证据;

5、商标实际影响力和知名度;

结果:商标局了此意见,对“NSFNISAFUN”商标予以初审公告。

除此之外,对于商标近似驳回复审的还可以对构成要素、字形、构图等方面进行多方举证,案例仅结合本案情况所做的针对性分析,在其他案件中,还要考虑具体的证据材料及案件实际来综合判定。

驳回复审理由二在先使用

原则上,同一商标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被多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话,审查员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后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但是,如果申请日是在同一天,那么,则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

另外,为了防止恶意抢注,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也就是说,商标因“他人注册在先”被驳回时,若与被公告商标申请日是同一天,或怀疑自己的商标被抢注,则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在先使用。

适用情况:他人申请在先被驳回;商标被抢注

举证重点:经过使用;具有一定影响

驳回复审理由三使用商品或服务类别不类似

申请人在进行商标注册时要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局审查员也会根据该分类表对申请商标的是否构成商品类似进行初步判断,一般来说,相同或类似商标在同一类别同一群组进行注册会因构成商品类似而被驳回,但这并不是绝对的。

根据实际情况,并不是同类、同组的商品均构成类似商品,也不是不同类不同组的必然不类似,如茶饮料属于30类3002,但它的类似群组并不仅限于30类3002组别,还包括32类3202组别(3002茶饮料与3202全部商品近似)。

因为商品/服务类似判断的复杂性,以及不同审查员的审查尺度不一样,因“商品/服务类别类似”的原因被驳回的商标有可能是误判,一些审查员会将同一类别但不同组别的商标判定为近似商标,这种情况经过仔细分辨后是可以以此理由提出驳回复审的。

适用情况:商标近似;他人注册在先;商品类似

举证重点:商品/服务在组别上不类似

驳回复审理由四商标具有显著性,便于识别

当审查员因商标缺乏显著特征而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可以通过证明申请商标具有显著性而提出驳回复审。商标的显著性并不是绝对的,一枚商标是否具备显著特征,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使用的情况。

在实践中,有一些原本没有显著特征的商标经过使用后,使消费者能够通过其识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即经过使用产生了显著特征,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是可以被注册得到保护的。

适用情况:申请商标缺乏显著特征

举证重点:商标具有独创性和显著性;商标已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

驳回复审理由五没有使用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

我国《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但是,审查员在其中一些条款的判定上也会有判断错误的情况。

如第十条第七款“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第十一条第一款“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等等,这些都是非常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

适用情况:使用通用名称;使用描述性词语;使用地名等

举证重点:没有违反新《商标法》第10、11、12条规定。

,就是本文总结的商标被驳回的解决办法,虽然驳回复审很强大,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被驳回的商标都有被拯救的价值,强行去挽救那些没有必要的商标,只会无端增加自己的时间成本,造成资源浪费。

因此小伙伴们要仔细分辨被驳回的商标属于哪种情况,挑出那些有“复活”机会的商标。商标驳回

商标注册成功还能被驳回吗 (五)

法律分析:商标注册成功能被驳回。已经注册成功的商标,在5年内还能被相关权利人提申请无效宣告;如果这个商标注册成功3年未使用,还有可能被人提撤销3年不使用。申请的商标是被驳回的绝对理由就是法律明令规定不允许注册的,商标不是明令禁止的绝对理由驳回的,而是以相对理由驳回的,一般来说申请商标驳回复审还是有一定的可行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条 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5年3年商标被驳。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法衡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