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劳动法38条规定全文
- 2、深圳新劳动法全文?
- 3、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详解劳动用工规范!
- 4、劳动法39条最新规定全文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劳动法38条规定全文 (一)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全文内容如下:
一、劳动保护和条件不足: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三、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同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规章制度违法: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五、合同无效: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深圳新劳动法全文? (二)
贡献者回答深圳新劳动法全文 一、总则
1. 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劳动合同订立
明确劳动合同签订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的必备条款。同时,双方可以协商约定试用期、保密协议等条款。 强调劳动者权益保护:对劳动者的年龄、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劳动合同履行与变更 规定合同履行原则: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合同内容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书面变更。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明确合同解除与终止情形:规定劳动合同可以因期限届满、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辞职等情形而终止。同时,对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进行限制,确保劳动者权益不受损害。
五、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补充规定 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供劳动争议调解服务。同时明确其他相关事项,如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义务等。
深圳新劳动法旨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明确劳动合同订立、履行与变更、解除与终止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方面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法律保障和操作指导。内容仅供参考,如需详细了解深圳新劳动法的具体条款,请查阅官方发布的法律法规文件。
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全文,详解劳动用工规范! (三)
贡献者回答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核心内容及劳动用工规范详解:
一、总则
目的:规范劳动用工关系,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定义: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原则:遵循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诚实信用原则,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劳动者权益。
二、招聘与用工
招聘方式:用人单位应公开、公平、择优招用劳动者,禁止歧视。劳动者权益保护:用人单位应履行劳动合同,不得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义务:劳动者应具备职业素质,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
订立要求:劳动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载明关键信息如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生效条件:劳动合同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生效。期限协商: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得违法。派遣规定:派遣劳动者应签订书面合同,并向派遣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变更程序:劳动合同变更需书面形式,双方协商一致,并提前告知劳动者。解除规定:劳动合同解除应书面载明事由、日期、经济补偿等,且需依法进行,不得歧视或损害劳动者权益。
四、工时与休息休假
工时标准:每日工作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特殊情况需经批准。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包括带薪年休假。加班费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以其他方式规避支付加班费,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
五、监管与服务
监管职责: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加强劳动用工监管和服务,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请注意,仅为2021年最新版劳动合同法核心内容及劳动用工规范的简要概述,具体条款和细节请参考完整法律文本。在实际操作中,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法39条最新规定全文 (四)
贡献者回答一、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不能实行以下工作和休息办法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
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全文 (五)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劳动者遇到以下几种情况时,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1. 用人单位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或工作条件。
2. 用人单位未能按时并全额支付劳动者应得的薪酬。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保障其权益。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和法规,侵犯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5. 如果劳动合同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的原因无效。
6. 在极端情况下,如用人单位使用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劳动者自由,强迫劳动,或者强迫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安全,劳动者无需通知即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这些条款为劳动者提供了法律保护,确保他们在遇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利维护自身权益。
明白劳动法38条规定全文的一些要点,希望可以给你的生活带来些许便利,如果想要了解其他内容,欢迎点击法衡网的其他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