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男人有家庭有老婆孩子,但是却隐瞒婚姻事实,骗取他人同居者违法吗
- 2、男友隐瞒已婚又搭上闺蜜女子因何被打?
- 3、安徽一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被判重婚罪,受害者能要求赔偿吗?
- 4、男方隐瞒已婚和女方交往,导致怀孕,如何索赔
- 5、老公隐瞒婚姻事实与别人同居生子该怎么处理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男人有家庭有老婆孩子,但是却隐瞒婚姻事实,骗取他人同居者违法吗 (一)

答这种行为显然是违法的。即便没有正式的再婚证明,实质上已经构成了重婚罪。这类不负责任的男人必须为此付出相应的代价。
重婚行为不仅是对法律的挑战,更是对道德的践踏。隐瞒婚姻事实,骗取他人同居不仅违背了社会伦理,还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这种行为一旦被发现,相关法律责任将不可避免地随之而来。
法律明确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这种行为不仅涉及到法律条文,还关系到道德底线和社会秩序。一旦被证实,将会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受害者有权维护自己的权益,面对这种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寻求法律援助。通过法律途径,受害者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社会应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对于这种隐瞒婚姻事实、骗取他人同居的行为,应当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让法律成为保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同时,公众也应提高警惕,避免成为此类事件的受害者。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每个人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男友隐瞒已婚又搭上闺蜜女子因何被打? (二)
答一名经商的女子阿丽(化名)自称男友隐瞒结婚事实,令其被“小三”。不仅如此,男友还跟自己闺蜜生了私生子,让其代养。上门讨说法时,阿丽被男友的儿子驱赶受伤,遂起诉男友及其儿子侵犯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日前,法院对这起感情纠纷作出终审判决,男友的儿子被判决赔偿医疗费等5000多元。男女关系纠纷不属于案件处理范畴,法院不予审查认定。
自称被骗当了7年“小三”
阿丽起诉称,她于1998年来广州经商,2002年12月15日与老刘相识。老刘对她隐瞒已婚事实,两人迅速发展为恋爱关系并同居,阿丽分别于2003年9月、2005年10月两次为老刘做流产手术。阿丽年龄渐长,向老刘提出结婚,但老刘只是敷衍了事。
阿丽称,2008年前后,她发现老刘与自己闺蜜厮混在一起。两人还生下私生子,并瞒着她,让她帮忙代养。阿丽在2014年才发现此事,为抚养这个私生子付出了七年的艰辛。事情败露后,老刘便冷落她,并在当年7月向她提出分手。
阿丽说,老刘欺骗她,请求法院判决老刘赔偿她精神损伤和工作损失。
被男友儿子打伤 诉上法庭
阿丽还将老刘的儿子刘某告上法庭,她说,因为自己付出了7年青春不愿分手,多次找老刘理论,甚至跟踪、堵截,均未果。期间,老刘多次派其女儿、儿子刘某及手下教训她。去年2月6日约11时,她到老刘位于荔湾区康王北路的小区,希望老刘能给个说法,也希望能挽回两人的感情,没想到在小区大堂遭遇老刘的儿子刘某堵截不让她见老刘。
阿丽称,刘某将她拖出大堂殴打,致其左腕肿痛,拇指活动受限,只好报警处理。受伤后,她多次向老刘追讨损失无果,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和老刘赔偿其经济损失4.4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男女关系不属本案处理范畴
老刘和儿子刘某辩称,阿丽用跟踪、蹲守、追逐、推扯、谩骂、强闹民宅等手段寻衅滋扰。阿丽与老刘之间是不正当男女关系,在2014年11月12日前发生过纠纷,派出所已经出面调解达成协议,阿丽承诺收到补偿款后不再寻衅滋扰,但此后她还是不断骚扰老刘。
法院一审认为,去年2月6日发生的事件,刘某存在过错,但老刘不在现场,阿丽所述在该事件中所受到的损害与老刘无关。至于阿丽与老刘之间的男女关系纠纷不属于本案处理范畴,对此本院不予审查认定。经查,阿丽因该事件造成的医疗费、鉴定费、交通费等合理损失共5352.29元,遂判决刘某向阿丽赔偿5352.29元。日前,广州中院维持原审判决。
一场闹剧,希望阿丽还是远离这个男人吧,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
安徽一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被判重婚罪,受害者能要求赔偿吗? (三)
答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
安徽一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 被判重婚罪
安徽一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魏某父母及亲戚都知道此事,且还到场参加了孩子的“周岁宴”、“满月宴”。但只有魏某妻子不知情,实在让人难以置信。法院经审理后认定魏某构成重婚罪,但根据其犯罪情节,及其具有自首等悔罪表现,故判处其有期徒刑七个月,缓期一年执行。因此有网友认为,可能魏某与原配妻子的婚姻关系,已经破裂且长期处于分居状态,该男子的行为更是触犯了法律,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 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安徽一男子隐瞒已婚与他人同居生子,这个案例带给我们更多的人生启迪,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遵纪守法,做一个合格的公民。我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我们有着健全的法律制度与政策。如果我们的行为偏离了法律的底线,那么我们就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切后果。我们需要深刻的认识到遵纪守法的重要性,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如果没有法律的制约性,那么我们公民的行为就会受不到任何约束。
学习法律知识 增强普法意识
这个案例是值得我们认真反思的,如果我们的法律意识淡薄,那么我们需要更多的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只有如此,我们才能确保自己的言行举止恰当得体,不触犯法律的底线。我们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确保自己的行为不给他人带来伤害。如果我们的行为给他人给社会带来了诸多的负面影响,那么我们也一定会受到道德的谴责,受到法律的惩戒,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做到知法守法。
男方隐瞒已婚和女方交往,导致怀孕,如何索赔 (四)
答法律分析:在不知情时与一已婚男性发生关系后怀孕,该名男子已经构成事实上的重婚了,需要负民事和刑事的法律责任。由于男方的过错导致女方面临的生命健康的风险,侵犯了女方的生命健康权,可以依照相关规定请求赔偿。可以与男方协商,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 ,若协商不成的,可以以重婚罪起诉要求男方负刑事责任;也可以以解除同居关系在财产问题上的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多分得属于女方共有财产的那一部分,以及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老公隐瞒婚姻事实与别人同居生子该怎么处理 (五)
答女方隐瞒结婚事实与他人同居生子如果构成重婚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不构成重婚罪的,一般不会处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第四点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等。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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