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纪检确定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
- 2、公职人员婚外情导致两个家庭离婚,公职人员犯法了吗?
- 3、国家为什么不把出轨列为犯罪
- 4、公务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罚
本文提供以下多个参考答案,希望解决了你的疑问:
纪检确定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 (一)

贡献者回答纪检机关在确定不正当男女关系时,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相关规定和实践,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需要满足几个条件:首先,必须确证两人的性关系确实不正当,即婚外且有持续的感情交流;其次,需要有充足的证据来证实这一事实;最后,至少涉及的一方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党员。
在现代社会中,不正当男女关系成为日益普遍的社会问题。这种关系不仅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还可能对家庭和社会稳定产生负面影响。从伦理角度看,不正当男女关系违背了忠诚、责任、尊重和诚信等传统道德观念,对家庭价值观造成破坏。从法律角度看,不正当男女关系可能违反婚姻法和刑法,甚至涉嫌重婚罪。
对于公职人员而言,不正当男女关系不仅是一种道德问题,更是一种纪律问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若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将受到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这反映了党纪对党员生活纪律的严格要求,旨在维护党的纯洁性和社会的道德秩序。
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认定标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法定年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如果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发生性行为且达到法定年龄,则不再构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2.自愿原则:如果一方在发生性行为时由于强迫、威胁、欺诈等原因迫使另一方同意,这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反之,如果双方共同愿意且情愫真挚,则可能不构成不正当男女关系。
3.婚姻状况: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包养情人等行为均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还可能触犯刑法中的重婚罪名。
4.利用职权或诱骗:如果一方利用职权或其他方式诱骗另一方发生性关系,这也属于不正当男女关系。
5.社会公序良俗:除了上述明确的法律标准外,认定不正当两性关系还需考虑双方的具体行为、社会公序良俗以及婚姻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例如,频繁的私密交往、在公开场合表现亲密等都可能成为认定不正当关系的重要参考。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五十一条,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性关系的,从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
第二百五十八条,【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公职人员婚外情导致两个家庭离婚,公职人员犯法了吗? (二)
贡献者回答您好,公职人员婚内出轨行为,较普通人而言,会受到更为严苛的法律约束。对于出现包养情人情形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婚外情与保养情人并不相同,但是婚外情也属于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对于婚外情,则会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降级、撤职或开除的处分。
当然,的分析是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相关内容作出的。就你们双方的离婚及损害赔偿而言,婚外情并不是离婚损害赔偿的过错行为之一,很难请求离婚损害赔偿。但是,对方的婚外情在你们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面,仍具有一定比重的衡量意义。
当然就离婚本身而言,还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中,如果不能很好地把握离婚的主动权,很有可能在此过程中无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数额的确定以及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已经完全查明等等。
因此我们建议,您需要对自己的离婚过程做好充分的准备。
【相关法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国家为什么不把出轨列为犯罪 (三)
贡献者回答因为这是道德的范围。
出轨首先是违反婚姻法的规定,如出轨仅为偷情一般认为是不道德行为,如经结婚登记人,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的出轨行为,可能构成重婚,面临刑责。非法同居的人除外!我们观念上的违法,主要是指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
出轨违反的《民法典》关于“夫妻忠诚义务”的规定。所以一般的出轨,只能进行道德谴责,无法对其进行处罚。出轨只要达到重婚的标准,才会涉嫌重婚罪问题
重婚的标准较高, 要求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或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生活居住的行为 。
所谓“法”,实际上有很多不同的概念。通常人们说的做某事犯法,一般指的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而违反其他的“法”,例如《民法》(包括婚姻家庭、合同等很大的范围),因此,出轨违反了《民法》的规定,如果没人告诉,或者没人追究,通常不需要处罚。
而作为出轨,通常是情节非常严重的才会达到一般人公认的“犯法”程度,常见的有两种情形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种是重婚罪。
这种情形实际就是,自己已经结婚了而再一次结婚,或者明知他人已婚,而在和他结婚。
第二种是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指的是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还和他同居或结婚,或者自己有一定身份(例如是小老板或小领导),利用职权胁迫奸淫(表面上可能也是同意,但实际上是 不得不同意)现役军人妻子,这种情况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情况最低量刑是三年。
《民法典》实施前,出轨仅涉及道德问题,很难让对方赔偿精神损失费,更不会因此而少分财产。今年《民法典》实施后,出轨的代价变大了。离婚案件中,如果一方出轨,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也就是说,要求精神损害及物质损害赔偿的情形,将不限于同居、家暴、虐待遗弃、重婚四种。并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按照照顾无过错方权利的原则进行判决,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以少分财产。
可以这么说,民法典实施以后,出轨零成本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已婚出轨违反《婚姻法》,如严重的将受到道德法庭审判。夫妻俩任何一方出轨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影响恶劣,是党员的将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条款处理,严重的开除党籍。公职人员按_公务员法》丶_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条款处理,严重的开除公职。
如果出轨违法,那么结了婚的人80%都得坐牢,这样就没有人愿意结婚了!
出轨为什么不算违法?也许很多人对出轨不算违法这个结论感到很疑惑,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甚至有人会觉得法律不规定出轨违法,是对出轨者的纵容。但能不能理解能不能接受是一个问题,而现实是什么样的则是另外一个问题。
出轨简单来理解就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或者女方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性关系的行为。那么出轨这种行为为什么不算违法呢?这个问题说简单也简单,出轨之所以不算违法,是因为没有任何一部现行的法律规定出轨是违法行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违法不违法的标准是法律,而不是道德或者舆论,更不是任何个人的看法。
但很多人不同意上述观点,并且引用了《民法典》 第 一千零四十三条的规定 ,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因为 法律火规定 夫妻之间 应当 相互 忠实 ,那么 一方 出轨 就是 对另一方 不重忠实 ,因此 出轨 是 违反 《民法典 》的 违法行为 。
这种观点一看起来似乎有一定的道理,也比较符合 社会 大众的道德观念,但其实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首先要搞明白什么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并且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根据规定,违法行为不仅要违法,而且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出轨需要直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并不需要,没有人是仅仅因为出轨被罚款或者拘留的。
这里还涉及到法理学的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法律并不是万能的,法律仅调整特定的 社会 关系而不是所有的 社会 关系。目前我们国家强调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这也就意味着有些 社会 关系需要法律的调整而有些什么关系仅仅需要道德调整。出轨这一行为就是受道德调整的范围法律对此不予干涉。
也就是说出轨这一行为虽然并不违法,但是是不道德的,在道德层面理应受到谴责。但要注意虽然偶尔的出轨行为虽然不违法,但是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婚外的人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的婚姻关系有可能会构成重婚罪。如果是与现役军人的配偶结婚或者同居,还有可能构成破坏军婚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公务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罚 (四)
贡献者回答公务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罚
发布者:曹成律师|时间:2020年04月30日|分类:婚姻家庭 |5183人看过
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代表着国家的形象,因此更要注意生活作风。如果公务员生活作风有问题,搞婚外情,不仅影响个人的仕途,还会被行政处分,构成重婚罪的话还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以,公务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罚公务员婚外情会被开除吗如何认定婚外情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公务员搞婚外情怎么处罚
非党员公务员属于生活作风问题,曝光后影响个人仕途,如果是党员,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属于“通奸”,指有配偶的一方与配偶以外的异性自愿发生性行为,属于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在我国的刑法及相关法律中,一般情况下,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但是在党纪中则有对通奸的惩戒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明确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党纪要严于国法。
二、公务员婚外情会被开除吗
主要看情节和后果,以及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包养情人的;
(四)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另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与他人通奸,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纪处分。
三、如何认定婚外情
1、一般的婚外情行为
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
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几个因素进行判断:
(1)两人之间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过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两人对外明确以夫妻名义相称,比如,对邻居、朋友介绍两人系夫妻关系,在社会上以夫妻身份出现等;
(3)其他社会公众也认为该二人是夫妻。
通过上文,我们已经深刻的认识了婚外性,并知道它的解决措施,以后遇到类似的问题,我们就不会惊慌失措了。如果你还需要更多的信息了解,可以看看法衡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