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经历了人生中一段艰难而深刻的历程,完成了刚强的戒毒之路。走出那扇门,我深知这仅仅是新生的开始。按照法律规定,我签署了社区戒毒协议,这是对自己的一份承诺,也是对社会的一份责任。如果我不按要求参加社区戒毒,后果将不堪设想:可能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失去来之不易的自由;更重要的是,我将辜负自己曾经的努力和家人的期望,重新陷入那片黑暗之中。因此,无论前路如何,我都必须坚定地走好每一步。

我刚强戒二年出来,签了社区戒毒,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一)

我刚强戒二年出来,签了社区戒毒,如果不去会有什么后果

最佳答案警方责令社区戒毒的,未到社区报到,可以视为拒绝社区戒毒,依法可以对吸毒进行强制戒毒,为期二年。

根据《禁毒法》规定,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案例:

社区戒毒后逃避尿检瘾君子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

人民网鄂州6月28日电男子吸食麻果后被责令社区戒毒,但其多次逃避尿检,严重违反了社区戒毒协议。6月28日,湖北鄂州警方办结首例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案件,吸毒男子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2年。

2014年5月7日,丁某因吸毒被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分局汀祖派出所行政拘留,2015年9月18日,丁某因吸毒被汀祖派出所责令社区戒毒并签订了《社区戒毒协议》。6月27日,丁某因吸毒被汀祖派出所查获并行政拘留。

自今年1月10日开始,丁某接到汀祖镇中心戒毒社区尿检通知后,3次拒不按时检测,并变更联系方式逃避。汀祖派出所民警上门做丁某家属工作,发现丁某还在未取得同意的情况下,外出离开鄂州累积超过30天。

“丁某长期呆在黄石,有时还到广西、深圳打工,他不接受尿检还因为他仍在吸食麻果。”汀祖派出所民警胡冠介绍,根据社区戒毒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在社区戒毒期间,逃避或者拒绝接受检测3次,擅自离开社区戒毒执行所在县(市、区)3次或者累计超过30日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的第三十八条第三款“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6月28日,丁某被送往鄂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其被依法强制隔离戒毒2年。

强制戒毒二年为啥三个月就出来了 (二)

最佳答案一般来说,强制戒毒期限为3到6个月。如果在这个3到6个月的期限满之后,强制戒毒所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的话,不得超过一年。

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三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期限为两年,期满一年后经过诊断评估合格的可以报决定机关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机关可以责令其不超过三年的社区康复。

吸毒的人在戒毒所要关三个月左右才会被释放,吸毒本身并不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由于吸毒会染上毒瘾,这就给了他人可以获得非法收入的途径解毒成功后就能出来,没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期限为三个月至六个月戒毒的方法有两种,分别是强制戒毒和劳动教养,其中,强制戒毒时间为3至6个月。多年的实践效果证明,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基本上达不到戒除毒瘾的效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八条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一)拒绝接受社区戒 毒的;(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 品的;(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 品的。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 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

第四十七条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二年。执行强制隔离戒毒一年后,经诊断评估,对于戒毒情况良好的戒毒人员,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可以提出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期满前,经诊断评估,对于需要延长戒毒期限的戒毒人员,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提出延长戒毒期限的意见,报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机关批准。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最长可以延长一年。

社区戒毒三年期满自动解除吗? (三)

最佳答案【法律分析】

如果三年内没有复吸,则公安机关会自动解除管理,不需要办理手续。社区戒毒就是指吸毒成瘾人员在社区的牵头、监管下,整合家庭、社区、公安以及卫生、民政等力量和资源,使吸毒人员在社区里实现戒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的相关规定,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不能提前解除。案底是不会自动消除的。对于吸毒人员,派出所会进行动态管制,需要连续三年派出所尿检监督,没有问题,开具证明,逐级申请取消管控才行。吸毒史三年不会自动消除。吸毒史是终生消除不掉的。吸毒被抓后,还要纳入警方动态监控系统,如入住宾馆时会有人来查房、每月定期尿检等。吸毒人员(包括经强制戒毒后人员)由派出所重点监管,社区矫正办实施社区戒毒,经三年未发现吸食毒品或注射毒品的,可以解除社区康复措施和派出所的监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三十三条 对吸毒成瘾人员,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同时通知吸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者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戒毒的期限为三年。

戒毒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接受社区戒毒;在户籍所在地以外的现居住地有固定住所的,可以在现居住地接受社区戒毒。

第三十四条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戒毒工作。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指定有关基层组织,根据戒毒人员本人和家庭情况,与戒毒人员签订社区戒毒协议,落实有针对性的社区戒毒措施。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卫生行政、民政等部门应当对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无职业且缺乏就业能力的戒毒人员,应当提供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就业援助。

第三十五条 接受社区戒毒的戒毒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社区戒毒协议,并根据公安机关的要求,定期接受检测。

对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戒毒人员,参与社区戒毒的工作人员应当进行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或者在社区戒毒期间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动态管控是自动取消?还是要走某些程序? (四)

最佳答案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动态管控并非自动取消,而是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来申请解除。以下是申请取消动态管控的步骤:

1. 强制戒毒结束后,戒毒者应到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并接受定期或不定期的尿检。三年后,如果未复吸,可以申请撤销动态监管。

2. 从最后一次被查处以来,如果连续三年在派出所接受监督检测,且没有复吸记录,那么可以由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出具证明,然后申请取消动态管控。

3. 公安机关在审查后,如果符合条件,将会取消动态管控。公安机关使用专门的系统进行网上管理,系统会自动记录并更新信息。三年期满且没有新的违法信息录入,系统将自动解除动态管理。

如果戒毒者在解除社区戒毒后复吸,将由居委会通知公安机关进行强制检查,并可能重新实施动态管理。《戒毒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吸毒成瘾人员进行社区戒毒,并通知相关政府机构。第十四条规定,社区戒毒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否则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禁毒法》第三十三条进一步明确了社区戒毒的期限和执行地点。而动态管控系统,作为一项禁毒措施,自2006年起被用于监测吸毒人员。该系统收录了全国范围内的吸毒人员信息,并在公安机关内部共享。当被录入系统的吸毒人员使用与本人身份相关的证件时,系统会自动预警,附近的警务机构会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盘查。

根据《戒毒条例》第四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和登记,并对戒毒人员进行动态管控。对于三年内未复吸的戒毒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但取消动态管控的权限集中在省一级公安厅。

综上所述,社区戒毒三年期满后,动态管控的取消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而不是自动失效。这一过程涉及公安机关的审查和系统记录的更新。

社区戒毒解除流程 (五)

最佳答案1. 社区戒毒人员须在收到责令社区戒毒决定书后的15日内,前往社区戒毒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报到。

2. 若社区戒毒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将被视为拒绝接受社区戒毒。

3. 社区戒毒的期限设定为3年,起始日期为报到当天。

4. 社区戒毒期满后,社区戒毒执行地的公安机关需向社区戒毒人员及其家属发出解除社区戒毒通知书。

5. 公安机关应在7日内将解除通知转达给社区戒毒执行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

6. 根据《戒毒条例》,戒毒人员在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不受歧视的权利,其戒毒过程中的个人信息应受到保护。

7. 对于已戒断3年且未复吸的戒毒人员,将不再进行动态管控。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对社区戒毒的期限为几年有所了解,并知道如何处理它了。如果之后再遇到类似的事情,不妨试试法衡网推荐的方法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