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投毒事件全过程

北大投毒事件全过程

### 北大铊投毒事件全过程回顾与分析

事件背景与起因

在北京大学这一学术殿堂中,1997年5月发生了一起震惊学界的铊投毒事件,又称“北大江陆案”。这起事件的主角是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学生王小龙,以及他的同班同学江林(部分报道中使用“江临”作为名字)和室友陆晨光(部分报道中为“陆明”)。王小龙与江林之间原本应是同窗之谊,却因某种原因,两人关系逐渐恶化。据推测,这种恶化可能源于学业竞争、个人恩怨或其他日常生活中的琐事。当江林选择不再理睬王小龙时,后者内心的怨恨与报复心理开始滋生。

投毒过程与手段

作为化学系的学生,王小龙拥有接触剧毒物质铊的便利条件。铊是一种无色无味的重金属盐,溶于水后难以察觉,因此成为了王小龙实施报复计划的理想工具。在投毒前,王小龙似乎进行了某种程度的实验,选择了室友陆晨光作为初步的实验对象,以观察铊中毒的反应。这一行为不仅体现了王小龙的冷酷无情,也暴露了他对科学知识的滥用。在确认投毒方式有效后,王小龙将目标转向了江林。他利用日常生活中的机会,将含有铊的溶液悄然投入江林的食物或饮料中。不久,江林开始出现腹泻、失去知觉等中毒症状。与此同时,陆晨光也因之前的实验性投毒而表现出中毒反应。两人的病情迅速引起了学校和警方的注意。

案件调查与破获

面对突如其来的铊中毒事件,北京大学校园内人心惶惶。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对宿舍楼进行了全面排查,并详细询问了受害者及周围同学。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江林在描述自己近日饮食时存在含糊不清的情况,一度引发了警方对其自导自演的怀疑。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逐渐浮出水面,王小龙的嫌疑越来越大。最终,通过科学检测、现场勘查以及受害者的陈述,警方锁定了王小龙为投毒案的嫌疑人。在铁证如山面前,王小龙不得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这起案件不仅揭示了王小龙因人际关系恶化而采取的极端报复行为,也暴露了当时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上的严重漏洞。

案件影响与反思

北大铊投毒事件在校园内外引发了广泛关注和深刻反思。首先,这起事件对受害者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害,不仅影响了他们的学业和未来的职业发展,也给他们的家庭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和负担。其次,事件暴露了高校在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促使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实验室有毒物质

扑朔迷离的清华女学生中毒案,整个过程是怎样的? (一)

清华、北大向来是无数学子向往的殿堂,对于学生而言,假如能够考取清华大学,等待她的将是前程似锦。

多年前,于清华大学内,曾发生一起铊中毒事件。多年过去,一直未有定论。今天就请大家跟随笔者,一起抽丝剥茧,探寻事件背后真相。

朱令,1973年出生于北京,父母均是知识分子,家境殷实。年幼时,朱令便凸显天分,十分聪明好学,成绩名列前茅。

除了成绩优异外,朱令集才多方才艺于一身。不仅精通钢琴,而且又擅长弹奏古琴。由此可见,朱令着实优秀。

朱令曾有一姐姐,名叫吴今,曾是北大高材生,却于1989年4月春游时,不幸坠崖身亡。

此后,家中仅剩朱令一人。父母便将所有宠爱,集于朱令一人身上。被父母寄予厚望的朱令,并未令父母失望。

1992年,朱令以优异成绩考取清华大学。殊不知,厄运正在前方等待朱令,给予这个家庭重大打击。

1994年11月24日,朱令的肚子突然剧痛,短短几天内,头发均掉光了。之后,朱令便入院治疗。

经过医生治疗后,朱令的病症暂时得到缓解,但未能确诊病因。次年,朱令再次返回学校,但病情再次复发。

1995年3月9日,医院教授怀疑朱令症状为铊中毒。但是朱令却否认铊接触史,由于医院并无铊检测仪器,所以一直未能检测。

随着时间推移,朱令病情逐渐恶化,严重威胁生命安全。众位同学听闻朱令病情,随后便自发将朱令病症,翻译成外文,发往世界各地。

之后的3000封回信中,大约三分之一认为朱令为铊中毒。之后,相关专家再次对朱令进行检测。

从而确定朱令为铊中毒,由于朱令体内铊含量,远远高于致死量。因此,专家怀疑有人蓄意投毒。

之后,朱令父母前往清华大学报案,公安机关因此立案调查。然而,颇具戏剧性的一幕出现了。

五一放假期间,朱令的宿舍发生盗窃案,让人大感疑惑的是,丢失的仅是朱令个人用品,同宿舍的舍友并未丢失任何物品。

警方经过一番调查后发现,北京能够接触到铊的人,不会超过200人。因此,大胆推测,朱令是被他人投毒。

经过一番排查后,警方将怀疑目标锁定于孙维身上。孙维曾是朱令同班、同舍同学。与此同时,孙维的父亲和朱令的父亲,均在同一单位工作。

据知情人透露,朱令宿舍共计四人。平日里,朱令十分好学,经常早出晚归。因此,招致其他三名舍友妒忌,合谋投毒。

经孙维提议,由孙维负责拿铊,由其他两人投毒。起先,三人仅是小剂量投毒,仅是造成朱令身体不适。

之后,孙维几人再次对朱令进行投毒。最终,导致朱令终身为病魔折磨。原本前程似锦,如今却遗憾终身。

现如今,孙维早已移民美国,随着时间推移,这件事情最终也未有官方定论。听完本文后,你们觉得知情人的讲述是真的吗?

朱令为什么被毒 (二)

朱令被毒是因为嫉妒惨遭两次投毒。

在清华园中也表现得光彩夺目的她,却在上学期间遭到同寝室学生的暗算,被对方投下剧毒物质,导致身体各项机能丧失,智商也衰减到只有7岁的水平。

朱令于1994年出现全身瘫痪、脑神经受损等铊中毒症状,并造成终身伤害。朱令的室友孙某有重大嫌疑,警方也曾锁定凶手就在朱令的“身边”,但最终此案不了了之。1998年8月,公安机关解除了对孙某的嫌疑,并取消之前对她的出国限制。

朱令案除了铊中毒外几无证据。即便是铊中毒这一点,也还有很多细节没有搞清楚,朱令具体的中毒时间和中毒方式都是未知的。2013年4月16日,随着复旦投毒案的告落,关于彻查朱令案的呼声亦再度涌现。5月8日,北京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博作出回应,表示碍于证据灭失无法侦破,且过程中未受任何干扰,呼吁公众理性看待此案。

朱令早年经历简述

1973年11月,朱令出生在北京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吴承之,母亲朱明新。她还有一姐姐叫吴今。1989年4月,在北大生物系读书的吴今,在一次野外春游中失踪,三天后在一个悬崖下面她的尸体被找到。姐姐的意外死亡,给朱令全家带来沉重的打击。

朱令多才多艺,自小便学习钢琴、古琴,1992年朱令考上清华大学化学系,并成为校民乐队的主力队员。此外,她还是游泳高手,曾经在清华的校运动会上多次得到名次。1994年荣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另外,她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

什么是北大朱令事件? (三)

北大朱令事件是指清华大学学生朱令在校期间离奇出现铊中毒的症状,导致身体健康遭到极大的伤害,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受到确诊和救治的事件。

事件回顾

铊中毒

铊中毒和诊治从1994年11月24日起,朱令开始出现奇怪的中毒症状:起先是肚子疼,吃不下饭;接着(12月5日)胃部不舒服;最后(12月8日)她的头发开始脱落,并在几天内掉光。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虽然没有查出病因。

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于1995年1月23日出院1995年2月20日,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朱令返校。1995年3月6日朱令的病情恶化,她的腿疼痛很厉害,并感到眩晕,朱令父母将其送往北医三院求治。

1995年3月9日朱令父母带朱令到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专家门诊,李舜伟教授接诊后,告诉朱令的母亲“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但是由于朱令否认有铊盐接触史,并且协和医院不具备做该项化验的条件,协和医院没有进行铊中毒的检测。

1995年3月15日,她的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协和医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诊治。1995年3月23日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协和医院采取了气管切开术。

1995年3月24日,协和医院开始对朱令采取血浆置换疗法,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毫升,有些人认为这对未确诊的情况下维持朱令的生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在这个过程中,朱令感染上了丙肝。1995年3月26日,朱令被送入协和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

1995年3月28日陷入昏迷状态,直到8月31日苏醒,朱令共昏迷长达5个月。协和医院对朱令进行了多项检测(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脊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统,化学物质中毒,抗核抗体,核抗原抗体和莱姆病等),但除了莱姆病以外,其它项目的化验结果皆为阴性。

互联网求救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蔡全清等人当时将这种不明的病症翻译成英文,通过互联网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

其中约三分之一的回复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UCLA的Dr. Xin Li 在UCLA的服务器上。

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1995年4月18日,贝志城拿着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到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区门口给医生参考,但他认为没有得到积极回应,很少人参看。

也没有电子邮件中的铊中毒判断和相应的检测办法,使得当时网上远程诊断的结果没有及时发挥相应的作用。

确诊治疗

由于互联网上的回信怀疑是铊中毒,当朱令父母得知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的陈震阳教授可作做铊中毒鉴定后,在一位有良心的协和医生暗中帮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脑脊液,血液,指甲和头发,于1995年4月28日来到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

当天,陈震阳即出具了检测报告,认为朱令为两次铊中毒,第二次中毒后朱令体内铊含量远远超出致死剂量,并怀疑有人蓄意投毒,同时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根据互联网的反馈以及陈震阳1995年4月28日的化验结果,朱令开始服用对症药普鲁士蓝。

服用当天血液中的铊离子浓度开始下降,这是朱令到协和医院求诊的第50天,一个月后(一说10天),体内的铊被排出。但是,由于铊离子在体内滞留的时间太长,朱令的神经系统遭到严重损害,视觉几乎完全丧失,肌体功能也受到严重损伤,且仍处在昏迷中。

1995年8月31日朱令从长达5个月的昏迷中苏醒。1995年11月朱令从协和医院出院,转入其他医院和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事件后续

2006年前关于朱令事件仅偶见华文媒体报道主要集中于朱令的悲惨遭遇远程医疗的作用等。1995年9月《女友》杂志记者陈童曾采访朱令同宿舍女生遭冷遇。2002年在网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孙维。

同时贝志城以真名实姓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一文,介绍了一些内幕。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区,一名ID为“skyoneline”的网友发表了《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区内引起了关注。

2005年12月30日一个ID为“孙维声明”的网友(此帐号由孙维父亲证实为孙维本人,同时也被在天涯发表评论的部分物化2班同学证实)发表了《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以孙维的名义公开为自己辩解激起众人的讨论,并引起网民对此案极大的关注。

“林浩森”事件的道德与法律的分析论文2000字 (四)

任何罪犯都有其深层次的犯罪根源和心理,对于林森浩来讲也是如此。社会上有很多人对此案不理解,认为林的行为从投毒到为自己辩解都非常奇怪,难以解释,从而产生各种疑问。我这里站在司法的角度简单论述一下林的行为和司法结果。

本案在审讯中有三大疑点,第一投毒量:投毒量究竟是吕薇薇说的75ml,还是实验结果50ml,还是林犯供述的20-30ml;第二动机:究竟是开玩笑,还是想毒死黄洋;第三接受采访时为什么突然出现新的说法:对另一个人干扰自己睡觉非常恼怒,正好黄洋想开玩笑,就弄了黄洋。

令人惊奇的是,这三个疑点都是和量刑密切相关的问题,为什么独独在这些问题上有争论,而在别的问题上一片和谐呢。在弄清这三个问题之前,我们先看在林犯的精神鉴定上,有一句话“被鉴定人林森浩目前无精神异常,能够配合案件审理并有自我保护能力”,什么是自我保护能力,为什么要提到自我保护能力。我们先明确一个基本点,那就是一个精神正常的犯罪嫌疑人在供述自己犯罪的行为中,或多或少的会在一些问题上为自己辩解,比如在动机上、凶杀案在对方的过错上、在抢劫的金额上、在贪污的数量上。这是一种自我保护行为,也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本能。我们将嫌疑人的自述和调查的结果对照,如果嫌疑人自述较调查结果轻或基本相当,我们可以认为嫌疑人的自我保护能力是存在的。嫌疑人可以有自己的说法,但是法院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认可嫌疑人的说法,当然也不完全认可受害者的说法,会按照刑侦实验来推测(当然这个结果可能不是最准的)。正是因为这个自我保护能力或者说生存欲望,使得存在了这三大疑点。

疑点一出现了三个结论,其中一个是与本案利益无关的证人证言,一个是公安机关调查结论,一个是犯罪嫌疑人自述。哪个是可靠的呢?首先,犯罪嫌疑人的自述肯定是不可靠的,因为他一定会有这个自我保护的欲望,投毒量最大,他的罪行就越大,判决结果就会越重,他的损失就会越惨。所以犯罪嫌疑人肯定会说的少一些这是可以理解的。证人吕薇薇,博士毕业后在外地寻找了工作,与本案无任何的利益关系,她的证言是比较可靠的,而且对于毒物的存放她说有两层密闭的盖子封盖好,然后再套上塑料袋,由于这是剧毒化学品,在存放上一定要求不能泄露至空气中,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该瓶化学物基本上没有挥发。公安调查结论在不同程度上会受到嫌疑人的影响,因为这个实验是需要犯罪嫌疑人配合的,所以会在某种程度上较真实情况少一些。综上,投毒量大约在60-70ml左右是客观的。

疑点二出现了两种种说法:开玩笑、杀死或者重伤黄洋。首先由于嫌疑人的自我保护能力起作用,他肯定会将两人的关系说的亲密一些,这样可以隐藏他的犯罪动机,可以为他争取到宽大处理,因为没有犯罪动机则不存在预谋,没有预谋则不存在故意杀人,这点是人人都能够想到的。评判这类案件我们不会也不可能简单地从口供来定性,一定会按照前后行为进行综合评估。首先一个精神正常的硕士研究生,不可能用一种剧毒化学品来和舍友开玩笑;第二就算开了玩笑,发现后果严重一定会当场指出毒源(注:北大投毒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发现受害者痛苦万分,立即背着受害者前往医院直接承认投毒并要求医院使用解毒药物针对性处理);第三就算想逃避承担法律责任,也可以用各种方法暗中通知医生,进行针对性治疗。我们可以从结果推出,从黄洋不适到死亡,林森浩一天天看着黄洋的病情加重,却没有就挽回黄洋的生命做出过一点点的努力。说开玩笑,你信吗?

疑点三:为何突出冒出林和另一人的矛盾迁怒黄洋。这点在以往警方和检察院给出的动机中从未出现,一审开庭调查时,也有机会回答自己的动机,他也从未提及,为何在接受电视台采访时突然说出这一动机。同样,说明了林迫不及待的自保心情。林最先采用的是玩笑说,即用隐藏真实动机的方法来为自己开脱,从被警方调查到一审判决,他一直坚信这一理念——因为没有动机,没有怨恨,我就没有理由故意杀人,但是在他得知一审判决时(可能已在看守所感觉到了,因为死刑犯和其他犯人在看守所的待遇是不一样的),他觉得这个希望破灭了。但他还有强烈的求生欲望,所以他又找了一个借口——第三者影响了心情。这一说法何等的可笑又可悲啊,鸡毛蒜皮的事情影响了你就能杀无辜的第三者?

我们再整体回顾一下林犯从犯罪开始到最后的整个过程和他行为带来的司法后果。整个行为过程分为三个阶段:投毒,认罪和判决后。第一阶段:从林犯因某种原因怨恨黄洋和(或)第三人,于是实施投毒行为,产生严重后果后开始查阅各种资料企图隐藏自己的卑劣行为,到被警方询问未说出真相。这个阶段中,林犯因为某些原因采取了投毒的行为,造成了受害者黄洋死亡的后果,并采取了各种方法掩盖事实,拒不承认,这时候的林犯采取的一切行为归纳起来是:掩盖事实,以期逃避法律惩罚。结果:动机卑劣,手段残忍,社会危害极大。第二阶段:从被警方刑事传唤到一审判决结束,从被传唤并且调取关键证物笔记本电脑开始,林犯开始觉察到自己行为已经无法掩盖了,他采用了第二种策略,归纳起来是:主动承认犯罪过程,坦白流程,在关键问题中避重就轻,疑点一和疑点二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结果:认罪态度好,仍死刑,因为林犯一直不愿剖开心底的阴暗面,法庭很难期待他能悔过。第三阶段:林犯寻找了新的原因:第三人影响心情。这个阶段中,林意识到玩笑说不被,为了保命,必须找出一个新的方法来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于是找了一个新的借口,归纳起来就是:避实就虚、花样频出。结果: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难以被认同,反而在侧面暴露了想要投毒加害第三人的想法。

李玫瑾教授谈吴谢宇案,家长怎样教育孩子才是上上策? (五)

北大学子吴谢宇弑母案在福州中院开庭,检方指控吴谢宇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诈骗罪、买卖身份证件罪。

在法庭上,吴谢宇对检方指控供认不讳。吴谢宇供述称,他想帮母亲“解脱”,作案方式是用哑铃砸母亲的后脑及头面部。

吴谢宇称,自己本想杀害母亲后自杀,但作案后因恐惧放弃自杀。杀母后,吴谢宇谎称母亲出国陪同他交流学习,骗取亲友钱款共计144万元。

12月28日,著名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根据警方公布的信息及媒体采访的资料,详细分析了吴谢宇弑母的犯罪心理。

李玫瑾认为,吴谢宇较真实的动机是渴望出国,为筹钱而杀母。吴谢宇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的内心没有灵魂,他太现实,现实到突破人性底线,现实到没有信仰。

李玫瑾分析说,吴谢宇是讨好型人格,但讨好别人很心累。吴谢宇很聪明,也很有野心,当他GRE(美国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全球TOP名时,出国成为他主要目标。

吴谢宇的家庭并不富裕,他母亲无法提供出国留学费用,而他母亲又不允许他去借钱,他的人格决定了他连他母亲这一关都过不了。

李玫瑾说:“他如果说出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出国留学需要钱,需要向人借哪怕与母亲争吵,都不会发生这样的结果。”

吴谢宇母亲古板传统,坚守自己信念,她的坚守与儿子的渴望不可能融合。吴谢宇出国不可能带上母亲,只有杀了母亲才能筹到钱。但由于涉世未深,他万万想不到,出国手续很复杂,杀了人,也骗到了钱,但却走不成了!

李玫瑾表示,吴谢宇的作案手段很技术男,但对社会的复杂一无所知,导致最终无路可走。

教会孩子热爱学习更要热爱生活

陶行知说:“从生活与教育的关系上说,是生活决定教育。”人类一切活动都是为了改善生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让孩子有能力创造和享受幸福生活,而不是为了学习,更不是为了考试。

在当今的中国,“溥仪式”孩子很多很多,小学生不会剥虾,中学生不会洗衣,大学生不会做饭。孩子们被父母和祖父母包围着,保护着,什么也不需要做,只需要学习就行。

结果,许多孩子除了学习,什么都不会,而一些孩子是学习没搞好,生活能力也完全丧失了,甚至连爱的能力都没有了。

培养孩子的能力和素质,最有效的办法是教育生活化,孩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会潜移默化被影响和改变。

生活教育是真正的素质教育,素质教育存在于孩子的一呼一吸之间,一餐一饮之中。孩子只有懂得生活,才会真正热爱生活。

教会孩子学习重要生命更重要

生命教育是孩子人生的必修课,让孩子感悟到生命的有限性、唯一性,从而思考个体生命的存在价值,并在人生实践中实现其生命价值。死亡是人生绕不开的话题,不明白死亡,就不懂得生命的价值和珍贵。

在生活中,教会孩子尊重、热爱生命,正确理解困难、挫折和死亡,才不会钻牛角尖,不会干自杀、自残或杀人的傻事。

一份心理咨询数据显示,青少年自杀的主要原因是学习。在“唯分数论”的教育体制下,家长和老师将所有时间和精力都聚焦在与孩子成绩相关的事情上,生命和安全教育严重缺失。

还有一些孩子,为了一点小利不择手段,或因为其他的原因,残忍杀害同学亲友,甚至手刃自己的父母,触目惊心,1994年的清华投毒案、1997年的北大投毒案,2013年的复旦投毒案,高考状元因相貌自卑杀人,北大发生过多起弑母案,吴谢宇是最近的弑母作案者。

作为父母,应该在生活中应不断引导、启发孩子,无论成功还是失败,贫穷还是富有,都要悦纳自己,勇敢面对困难和现实。

父母要让孩子在感受成功、快乐等人生正面意义和价值的同时,也有机会感受和体验人生挫折、痛苦、疾病等负面意义和价值孩子丰富生命的意义。

虽然我们无法避免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但是我们可以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这些难题,积极寻找这些问题的解决措施。法衡网希望北大投毒事件全过程,能给你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