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区分非法集资诈骗与一般诈骗罪 (一)

如何区分非法集资诈骗与一般诈骗罪

优质回答区分非法集资诈骗与一般诈骗罪的关键在于犯罪的对象与行为表现形式。集资诈骗罪以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作为对象,包含金钱与财物,而一般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实施诈骗并获取财物。诈骗罪的客观行为表现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被骗人交付财物,这既可能是为了投资获利,也可能是购买某物。相反,集资诈骗罪行为被包容于诈骗罪,属于特别法条。因此,如果犯罪分子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应以集资诈骗罪定罪科刑。当犯罪分子的行为触及集资诈骗罪,则应依据集资诈骗罪进行定罪处罚。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有哪些区别 (二)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关键在于犯罪对象与客观行为表现形式的不同。

首先,犯罪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既包括金钱也包括财物。与此相反,诈骗罪的对象则为特定的人或单位,行为人针对特定目标实施诈骗,获取其财物。

其次,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也存在差异。诈骗罪的客观表现主要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诱使被骗人交付财物。而集资诈骗罪的行为则更加广泛,它包含于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中,是更为特殊且针对集资活动的一种诈骗。

另外,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在法律定性上,集资诈骗罪作为特殊法条,其行为被包容在诈骗罪中。因此,对于以诈骗手段骗取集资的行为,应当依据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

综上所述,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对象的特定性与非特定性,以及客观行为表现形式的差异。在法律实践中,集资诈骗罪是对特定诈骗形式的更为精准的界定,旨在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与经济安全。

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如何区分 (三)

优质回答集资诈骗罪与诈骗罪的区别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罪侵犯的客体则是单一客体,即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侵犯了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和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侵犯的对象不同。前罪侵犯的对象是某一特定人或单位的公私财物;而后罪侵犯的对象则是社会不特定公众或单位的资金。

(3)客观方面不同。前罪虽是公开进行诈骗活动但行为人一般在较小的范围内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采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进行;而后罪则是采用大张旗鼓、规模较大、公开的方式,有的甚至运用新闻媒体大造舆论,并以高回报、高利率为诱饵,以便让更多的公众或单位上当受骗。

(4)诈骗数额不同。前罪的数额一般都比后罪的数额小,从而两罪的起刑点有较大的差异,前罪的起刑点比后罪的起刑点低。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哪些区别? (四)

优质回答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的行为是非常多的,而诈骗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依据刑法的规定,诈骗的数额达到较大的,就会构成诈骗罪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哪些区别?

网友咨询: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是什么,两者有哪些区别?

北京方谨律师事务所韩祥国律师解答: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的区别为:

1、犯罪的对象不同。集资诈骗罪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的用以集资获利的资金,包括金钱与财物。

诈骗罪的对象则是特定的,即行为人是针对某一特定的人或单位去实施诈骗行为并获取其钱财。

2、客观行为的表现形式不同。诈骗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直接使被骗人交付财物的行为,被骗人交付财物既可以是为了投资营利,亦可以是购买某物。

集资诈骗罪行为是被包容的法条属特别法条,因此,对以诈骗方法骗取集资的,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量刑。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北京方谨律师事务所韩祥国律师解析:

非法集资需满足四个条件:

(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公司人员大肆宣传公司效益好、资金雄厚,打着公司生产经营好的幌子,以其企业周转资金为由,以高息回报为诱饵,诱骗公众将大量款项借于自己,隐瞒无力到期还借款的事实,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还借款的情况下,采取用后笔借款支付前笔借款高额利息的手段,虚构借款用途,骗取公众借款,其行为符合集资诈骗的构成,应当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韩祥国律师执业期间,指导并办理了各种法律实务等复杂疑难案件,常年服务 于金融、互联网、石油等领域。精通公司法、 合同法、外商投资企业法、民商法、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法律实务。

人天天都会学到一点东西,往往所学到的是发现昨日学到的是错的。从上文的内容,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集资诈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如需更深入了解,可以看看法衡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