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是死刑判决并且应该没有什么机会上诉成功但是这些对于他

他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是死刑判决并且应该没有什么机会上诉成功但是这些对于他

面对终极判决:他内心的沉思与抉择

简介:他,一个曾经在光与影边缘徘徊的灵魂,如今站在了命运的十字路口,面对着即将到来的死刑判决。尽管深知上诉之路渺茫,但他内心的波澜却并未因此平息,反而激起了对生命、自由与救赎的深刻反思。

死刑判决的沉重打击

法庭上,法官的声音冷静而坚定,宣告着对他命运的最终裁决——死刑。那一刻,时间仿佛凝固,他的心跳与呼吸都暂停在了宣判的瞬间。死刑判决,这三个字如同一把无形的利剑,穿透了他所有的防御,直击心灵最脆弱的部分。他知道,这意味着生命的终结,意味着他将永远失去再次拥抱阳光、感受风吹草动的机会。然而,更令他感到窒息的是,这份判决似乎也将他与过去、现在乃至未来彻底隔绝,让他成为了一个被世界遗弃的孤魂野鬼。

上诉之路的渺茫希望

面对如此绝境,他并非没有想过上诉,但理智告诉他,这条路同样布满荆棘,希望渺茫。他深知,法律程序繁琐复杂,证据链的重新梳理、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甚至是公众舆论的影响,每一个环节都可能成为决定上诉成败的关键。而他,作为一个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囚犯,所能调动的资源微乎其微。在现实的冰冷面前,上诉似乎成了一场徒劳无功的战斗,一场注定失败的挣扎。

内心的挣扎与反思

然而,正是在这份绝望之中,他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内心挣扎与深刻反思。他开始回顾自己的一生,从无忧无虑的童年到青春期的叛逆,再到成年人的迷茫与抉择。每一个决定、每一次行动,都像是一部冗长而又复杂的电影,在脑海中缓缓放映。他意识到,正是这些选择,导致了今天的结局。但与此同时,他也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何在?即使是在最黑暗的时刻,是否仍有可能找到一丝光明,一丝救赎的希望?

寻找内心的平静与和解

在漫长的思考中,他逐渐找到了与自己、与世界和解的方式。他开始尝试通过冥想、写作等方式来平复内心的波澜,将那些无法言说的痛苦、悔恨与渴望转化为文字,寄托于纸张之间。他学会了原谅自己,也学会了理解他人。在这个过程中,他逐渐明白,尽管无法改变过去,但可以选择如何面对未来——即使那个未来已经没有了明天。

留给世界的最后话语

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留下了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告白。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故事,警示后来者珍惜生命,远离罪恶;同时也希望社会能够给予更多迷途之人以宽容和救赎的机会。他明白,每个人的生命都是宝贵的,都值得被尊重和理解。在即将告别这个世界的时候,他选择以一种更加平和、开放的心态去面对,希望自己的经历能够成为照亮他人前行路上的一盏灯。

在死刑的阴影下,他完成了一次灵魂的蜕变,从一个迷失者成长为了一位智者,以一种超越生死的高度,审视着生命的意义与价值。或许,这正是他留给这个世界最宝贵的遗产。

孙小果母亲忏悔,孙小果到了如今的地步,其母是否有很大的责任? (一)

孙小果执行死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牵涉的主要涉案人员也都予以了量刑,涉案的另100多名公职人员,也获得了相应的处分。该案的审判工作目前基本告一段落。

然而,该案的细节,仍然是网友们讨论的热点话题,“死刑犯”孙小果为何能够“死而复活”再度作恶?这里边,有许多许多值得深思与反思的地方。

20多年前的“死刑犯”死而复活再作恶一、第一次犯罪:

孙小果的犯罪历史,应该追溯至1994年,那一年,他还只是个未满18岁的未成年小伙子。但是,其常年与社会上一些不良青年混在一起,犯罪的獠牙早已经滋生。

这天,孙小果与另外四名社会不良青年在路旁玩耍时,发现两名女青年,于是伙同几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强行将两名女青年拉上车带至郊外。在暴力与威胁之下,五人轮流跟对方发生了关系。

这时候孙小果还是未成年人,因此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二、母亲的第一次包庇,服刑期间再次犯案!

孙小果犯下强奸重罪,且属情节极其恶劣,原本理应重判。考虑到其系未成年人,法庭最终仅判其有期徒刑三年;

可尽管法庭已经如此轻判,孙小果却并未真的服刑。

1997年,本该在监狱里服刑的孙小果竟然再次走上街头犯案,连续强奸了4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一名受害人还未满14岁;

监狱服刑犯人为何屡次出现在监狱外作案,当年的办案人员引起高度重视。很快查清了其中的原因。

原来,孙小果的母亲孙鹤予是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民警,其丈夫【孙小果的继父】李桥忠是五华分局副局长。早在1995年,孙小果刚被送进监狱,就被其母亲与继父托关系保外了。

事情败露后,孙鹤予因包庇罪被开除公职并获刑5年,李桥忠也受到留党察看两年以及撤职处分。

这一次,母亲孙鹤予入狱了,孙小果被当庭判处了死刑立即执行。

三、死刑犯再度重现人间

孙小果被判死刑立即执行后,所有人都以为其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认为从此不再有孙小果作恶。

谁曾想,2019年3月,被执行死刑20多年的孙小果,突然离奇“复活”了,而且还组织了一个庞大的犯罪团队。放高利贷,开设地下赌场,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打架斗殴,无恶不作……

事发当天,孙小果伙同他人在一家KTV打架斗殴,踢爆了对方的膀胱,再次引起警方的注意。

得知嫌疑人是孙小果后,警方感到非常诧异,也很疑惑,一度怀疑这个人会不会是20多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

经调查,警方发现,孙小果注册有多家公司,经营多家酒吧和夜店,在昆明一带是夜场上有名的“大哥”,这些公司背后全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实则全都经营的违法犯罪勾当。

经调查,民警进一步确认,其正是二十多年前被判处死刑的孙小果。

孙小果不是死刑已经执行了吗,为何离奇复活,而且比之前还要风光?这背后是否牵涉到公职人员违纪违法,政法机关决定展开调查……

区城管局长一路“吃”过去,打通了层层关节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后,政法机关立即行动,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成立专案组协同办案,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涉黑涉恶等腐败问题。

最终,相关部门发现,在孙小果“复活”事件中,那可不是一般的黑幕,竟牵扯到一百多名公职人员违法违纪。

根据这些人的涉案程度,相关部门决定予以党纪政务处分60人,组织处理50人,谈话提醒22人,其中19人被送往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现已全部获刑两年到二十年不等。

起初,大部分网友都感到不可思议,孙小果究竟是什么人?背后的权力为什么那么大?认为其家族很可能有什么大人物之类的给他撑腰。

直到案件细节曝光后,人们才发现,孙家最大的官只是一个区城管局长。然而就是这个人,却通过层层找关系,最终把死刑犯变成了良人。

孙小果获死刑后,孙鹤予尚在监狱,其丈夫李桥忠因人际关系又爬了上去,担任区城管局长。孙鹤予再次请其丈夫李桥忠出马,希望其走关系保住孙小果的性命。李桥忠满口答应。

李桥忠常年在公职队伍中摸爬,为人处事非常圆滑,深知社会的潜规则,虽然他官不大,但是就通过“我认识你、你认识他”的这种方式,最终把关系打点到决策者处,然后再集中火力。

经过上下打点,2007年9月,孙小果案再次启动审查,虽然未改罪行,但死刑判定却改为了有期徒刑20年。李桥忠再次层层找关系,给孙小果减刑多次。

经调查,孙小果服刑期间每个月考核都是满分,连续七年被评为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因此接连获得减刑。在第一监狱时就获得了3次减刑机会。

更荒唐的是,孙小果还在监狱里发明了一个“联动锁紧式防盗窨井盖”,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后获得了实用新型专利,第一监狱根据其“重大立功”表现再次报请减刑。【这一次被指作假申报失败!】

2009年1月,孙小果被转监到云南省第二监狱。原因是一监的一个纪委书记叫何绍平的不同意对其减刑。很快,上级领导给何绍平打电话,但是,第二次会议上,何绍平依然不同意。因为他认为孙小果不符合减刑条件。

何绍平说:

我还是坚持不同意,我不图什么,我必须要依法,你领导认为我不行,你给我换了就算了,没事。当时我的身份是纪委书记,纪委书记就有这个职责,对这个事情进行监督。

由于何绍平不同意,他们只好将孙小果转至第二监狱,随后通过减刑,孙小果满血复活,于2010年4月份就走出了监狱,仅服刑12年零4个月。

一个死刑立即执行的重犯,最终服刑12年就出狱了。而替他打通关系的,仅仅是一个小小的区城管局长,通过层层“找关系”的方式,然后再由层层下压……最终99%的人都选了错误的路。

背后的现象实在令人细思极恐,深刻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风气的积弊。

试想一下,如果人人都是何绍平这样的态度,孙鹤予与李桥忠的计划还有可能成功吗?所以我认为,孙小果事件的曝光,对人们来说是一个很好的警示,无论身为公职人员,还是普通平头百姓,请记住,这个世界需要的是正义与公理。

如今,孙鹤予李桥忠与多名公职人员相继入狱;说起这件事,孙鹤予表示挺对不起她老公的,李桥忠则表示,孙鹤予是他妻子,孙小果是她妻子的儿子,没办法……

孙鹤予接受采访时,泪流满面,不断忏悔:很矛盾,也很恨他,你说不疼他吧也不可能,总是想让他受处罚能够轻一点。这个母亲做得失败不?很失败,真的,很失败……

笔者观点:慈母多败儿,老祖宗留下来的道理错不了!

孙小果能有今天,可以说也是其母亲一手造成的,给了他无限的、无条件的溺爱。让他觉得,无论他做了什么,都会有一张巨大的“保护伞”时时刻刻保护着他。死刑都能免了,还有什么他母亲办不到的?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导致其无限猖狂,根本不把国家的法度放在眼里。

而这位母亲孙鹤予,正如她自己忏悔时所说,她很失败,真的很失败。……其不仅是一个失败的母亲,更是一个失败的人。溺爱自己儿子还不算,身为公职人员,知法犯法,到头来,害了自己的丈夫,连累那么多人入狱……更可恨的是,滋养了孙小果的犯罪团伙,又连累那么多无辜的人受害……

死缓有何意义? (二)

我们经常在电视或新闻上看到某个人被判处死缓,那到底这个死缓是什么意思呢其实死缓就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对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处以死缓。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它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的时候,为何非常听话? (三)

很多人听过秋后问斩之说,对于死刑犯,一般是秋后肃杀之时,问斩于菜市口等地方。有人就会问,很多死刑犯在执行死刑的时候,为何那么听话?听话的原因有三个:一个是因为他们已经认命了;一个是他们被捆绑起来,没有相应的力量反抗了;还有一个是他们的愿望得到了满足,安心了。

一、他们觉得,已经走到这一步了,那就没有必要挣扎了

很多人有这样的心理暗示,要是很多医生暗示这个人有病,会有某些症状,一段时间之后,这个人的情况,如同医生的暗示。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心理暗示作用!心理暗示的影响力之大,很多人都体验过。

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之前,会被心理疏导,让他们知道,这个事情,最终是要到来的。不管是无神论者,还是有神论者,相关的心理疏导,会有相关的人员进行,目的是为了让死刑犯知道,自己做的错事,就要自己承担相应的后果。

就算不接受这样的死刑判决,也是要进行的。最高法院的死刑核定已经下来了,这个是没有办法更改的。要是死刑犯不接受,可以提起上诉,要是上诉之后维持原判,那么,死刑这个事情,还是会到来的,这是一个客观现实,不以他人意志为转移的。

死刑犯在知道死刑即将到来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些心理上的波动,也可能会有一些行为上的冲动,但死刑的到来,是肯定的。死刑犯在临死之前,会有一定的心理疏导,让死刑犯接受死刑这个事实。有人说,这不是PUA吗?不是,因为对一个僵死之人做这样的事情,没有意义。

让死刑犯接受死刑事实了,那么,死刑犯就会自我心理暗示,最终接受了这个事实。我们当下采取的死刑,一般是注射的方式,时间很短,几乎感受不到痛苦,所以,对于一些死刑犯而言,也是能接受的。所以,他们没有那么多过激的举动。

二、有些死刑犯就是不接受死刑的现实,就采取了强制性措施

有些死刑犯在执行之前,就知道了死刑的时间。当然,这是相关人员通知的。通知他见家属,询问他想吃点什么好吃的,这都是强烈的暗示信号。他们不接受这样的结果!有人说,他们肯定是犯法了,是做了罪大恶极的事情,才会判死刑的。但他们失去理智了,就是不接受这个事实,不管自己的行为是否错了。

他们对死刑判决,不认可。哪怕这个死刑判决是最高法院核准之后的结果!他们也接受心理疏导,但他们不愿意接受判决结果,就采取各种行为来对抗这个判决,可能是自我伤害,可能是伤害别人,可能是见家属的时候,伤害家属。

对于这样的死刑犯,一般会采取强制措施。他们就是那么倔的人!无论是在看守的时候,还是执行死刑的时候。要是不严加看护,这样的人,指不定做出什么举动来,让人大吃一惊呢!这样的人上刑场,虽然不是五花大绑,但也是采取了很多强制性的措施。让他不能随意动弹!

虽说执行死刑只是一会儿,但之前的过程,还是比较艰难的。我们不同于古代,古代的犯人,一般是饿上一段时间,让他们手无缚鸡之力,这样就可以按照规定执行死刑了。我们还是人性化的处理。对于一些不知好歹的人来说,用强制性的方式,比较合理。

行为异常的死刑犯,采用了约束性措施之后,再进行注射死刑,就简单很多。在外人看来,这些人也是没有反抗的。正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有些内行人看到死刑犯躺在注射床上就知道,他们被约束了。被约束的原因,就是他们反抗太厉害了。

三、死刑犯的愿望得到了满足,他们放弃了反抗

有些死刑犯知道自己犯了法,也知道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后果。但是,他们还是有一些未了的心愿,希望相关人员能帮忙。有些可能是见一下之前的爱人,相关人员会选择帮忙,见面了以后,坦诚聊天,也算是完成了自己心愿。

也有死刑犯可能是为了嘱托家人一些事情,相关人员也是会帮忙的。要是他实现了愿望,基本上也算是在这个世上的心愿实现了,既然没有了遗憾,那么,抵抗就失去了意义。抵抗的原因是不想死,他们已经知道了此事必然要到来,心愿已了,何必挣扎?

有些人觉得,死刑犯难道就活够了?不一定,但是,他们犯了死罪,就应该受到严厉惩处。对于他们而言,是承担后果;对于其他人而言,提供了一个借鉴,这是一举两得的事。所以,他们得走。只不过,他们走的时候,就比第二种好很多,最起码,走得很安详。

这样的死刑犯,是想明白了,也是活明白了。既然犯了死罪,还完成了心愿,那还有什么可说的。不接受抵抗,选择接受死刑,也是他们的坦然。面对的死刑犯,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留言,我们一起讨论下!

死刑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是怎样的过程,犯人是怎样的状态? (四)

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法,一般都用来处置罪大恶极之人,死刑这种刑法的存在对社会的稳定起到很大的作用。死刑执行前犯人心理肯定持续波动的,可能由不怕到怕,也可能由怕到不怕,这些思绪更多的由自己的成长之路来决定,如果心里有遗憾肯定会怕死,如果无怨无悔肯定会很洒脱。

心燥如焚,坐立难安,想迫切完成一些遗愿

有的囚犯在处刑前是非常急躁的,因为他们意识到这是人世间最后一日,但如果还有很多心愿未完成,就会寝食难安。比如,有的想见上亲人的最后一面,有的是要吃上妈妈煮的饭菜,也有的想饱餐一顿,恶狠狠的吸包烟。但并不是所有的愿望都能被满足的,部分看守所会尽量去帮助他们满足遗愿,尽个最后的人情;但如果是不合理、超出能力范围内的要求,就不会得到满足。

不动声色,非常淡然的接受其次

这种人一般是狠角色,生前可能干了很多穷凶极恶的事情,例如杀人放火、贩DU等,所以才会那么淡定。他们的经历已经多到不畏惧死亡,并且他们自身也意识到自己犯下的罪恶,不足以用死亡来抵消,所以心态才会这么“平和”。有人曾说,有个死刑犯临行前淡然地和其他人打了个招呼,面无表情的被压走了。所以这类人,内心没有太多的情绪活动,默默接受到来的安排,因为这都是他们要承担的后果。

有没有什么特殊待遇?

死刑犯和其他犯罪嫌疑人有区别,死刑犯的特殊待遇就是要依法戴上械具,也就是手铐、脚镣。死刑犯在被执行死刑前,一般有三种表现,一种是神情麻木,表情呆滞;一种是情绪激动,胡言乱语;另一种就是心理素质超好,很平静。大部分死刑犯在最后一晚,都会彻夜无眠。

结语

总之,死刑执行前的犯人的状态是很复杂的,有不甘、有怨恨、有思念、有害怕、有喜悦。但是这些人无论是什么原因走到这一步,都是罪有应得,他们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这要求我们要懂法律,也要畏惧法律,不该做的事一定不要做,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有时候死刑对他们来说也是解脱。

被判死刑缓期2年执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会有缓期执行? (五)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指在对犯罪者宣告死刑的同时给予其两年的缓期执行。之所以会有缓期执行,就是因为法官考虑到犯罪者并未到达丧心病狂的地步,还有可挽救的余地,所以给予其两年缓期执行。如果说在缓期执行的两年时间里,犯罪者表现良好,并未再生事端的话,那么死刑就有可能不执行,将其减为无期徒刑。但如果说在给予犯罪者的两年缓期执行期间,该犯罪者在监狱内又犯其他罪的话,那么就将将不再适用两年的缓期执行,直接对其执行原来的死刑判决。

之所以法律会规定一个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希望能够给犯罪者一个改邪归正的机会。很多的犯罪者由于其行为恶劣,犯罪事实与法律所规定的情形相符,甚至更加恶劣,所以会被处以死刑。但是在这一部分的死刑犯里,有一部分的犯罪者及犯罪动机并非是大逆不道的。有的人可能是为了保护家人,有的人则可能是为了去声张正义亦或者以牙还牙。

对于这些犯罪动机并非十恶不赦的犯罪者来说,他们确实做出了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但是其并未完全丧失良知甚至一些犯罪者的犯罪动机在被公布之后还会得到一些群众的同情。正是考虑到这些犯罪者还有可挽救的地步,所以说法官在对其判处死刑的时候,同时也会给予其两年的死刑缓期执行,目的就是希望能够给这类犯罪者一个机会,让他们不必直面死亡。

对于这类犯罪者来讲,在两年的缓期执行期间届满之后,如果他们表现不错的话那么是会减为无期徒刑的。但是绝大多数的此类犯罪者都不可能再有回归社会的机会,总的来说法律是给了他们另外一种惩罚的方式。

看完本文,相信你已经得到了很多的感悟,也明白跟他知道自己即将面临的是死刑判决并且应该没有什么机会上诉成功但是这些对于他这些问题应该如何解决了,如果需要了解其他的相关信息,请点击法衡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