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发生工伤死亡包工头需要负多少责任 (一)

贡献者回答楼主可以借鉴一下以下条款:
六、职工在参保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原因在本在建工程项目或其他参保的工程项目工地上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职工在参保有效期限外或在未参保的工程项目工地上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但按未参保处理,由用人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
厦府[2005]356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批转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
市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
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现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建设与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关于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
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总工会
为规范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依法维护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和建筑、矿山行业及石材加工企业的特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办法适用于在厦门行政区域内的建筑、矿山行业企业及石材加工企业(以下统称企业)的农民工(以下统称职工)。
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中的本市城镇户口职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职工及已按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的职工,仍应按规定和原渠道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
本办法所指建筑企业,是指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活动的企业。
本办法所指矿山企业,是指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纳入矿山企业进行管理的企业单位。
本办法所指石材加工企业包括石材加工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
二、建筑企业在工程开工前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所有职工单项办理工伤保险的,由地税机关予以办理。
建筑企业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其缴费基数以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15%作为人工工资总额,按1%的费率缴纳,即按工程项目工程总造价的1.5‰缴纳工伤保险费,缴费总额由地税机关核定,并开具缴费单,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一次性向地税机关缴交。
市社保经办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上两个缴费年度工伤保险费收支情况、工伤事故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按浮动费率的有关规定提出费率调整意见,由相关部门提出调整方案后报市政府审批。
三、建筑企业在建工程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应当按规定向地税机关申报职工花名册以及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期限。用人单位所报送的职工花名册上载明的职工的工伤保险关系自申报之次日起生效。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报送增减职工花名册。对新录用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在其上岗前将职工花名册以书面申报形式报送地税机关备案。
因属紧急情况临时增加或调用工人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报送增员职工花名册,临时增加或调用工人在48小时内发生工伤事故的,由地税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建设行政部门进行确认后,按参保职工处理。
四、建筑企业职工在施工工地上的期限按职工工种和工程进度由企业填报,但最长不得超过工程项目合同期的期限。工程延期峻工验收的,最长不得超过工程峻工验收期的期限。职工在在建工程施工工地上的期限作为职工的参保有效期限。
五、建筑企业为在建工程施工工地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后,其参保职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及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及有关规定执行。
六、职工在参保有效期限内因工作原因在本在建工程项目或其他参保的工程项目工地上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并享受工伤保险各项待遇;职工在参保有效期限外或在未参保的工程项目工地上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但按未参保处理,由用人单位(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按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七、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工地的职工在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30日内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劳务分包企业的,由劳务分包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专业分包企业的,由专业分包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的用人单位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由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建筑业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作为具备法定资质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工伤伤残鉴定和工伤待遇的责任和义务。用人单位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企业的工会组织可作为申请人,在职工遭受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八、确定建筑企业职工本人工资,采取与职工职业技术资格等级挂钩的办法。职业技术资格等级分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和高级工三个等级,其初级工(含普工、杂工)、中级工和高级工的月工资分别按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80%、100%计算,作为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伤害后享受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审核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严格核对工伤职工的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原件,按其持有的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计算其本人工资,计发工伤保险待遇。对未取得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的工伤职工,其本人工资按上年度全市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矿山企业、石材加工企业按照本办法规定为其农民工单项办理工伤保险,由地税机关予以办理。申报缴费办法按《工伤保险条例》及《厦门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应当按规定及时向地税机关申报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职工花名册及职工个人工资额。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中的本市职工,仍应按规定缴纳缴交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用。
十、建筑、矿山企业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法定资质或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的,该组织或个人招用的劳动者发生工伤的,由具备法定资质或用工主体资格的企业单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十一、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地税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企业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包括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专业分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等)工会组织对本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进行监督。
建筑、矿山企业及石材加工企业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不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罚。
十二、职工与用人单位因工伤待遇发生争议的,按照国家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十三、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七月退休几月去办手续 (二)
贡献者回答单位员工若当月离职,可在当月办理减员,当月应缴纳当月以及上月份的社保费。若上月底离职,单位可在上月减员,当月增员当月减员,系统不会生成社保账,单位应到地税办税服务厅办理补缴上月份社保费。简单说就是当月离职下月不需要缴纳社保。离职当月停交的是下个月的社保。
员工在工作的期间社保是必须要缴纳的,不过由于社保的缴纳基本上是在每月的25号截止,所以在25号之后离职的,下月还是需要缴纳的。
员工辞职了,社保停保方法:
填写社会保险增减表,增减表每个城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都有,自己去下载就可以,按照下面的提示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减少原因是否在职,盖公司章,然后再提供一份解除证明,证明此人与公司解除合同,同样盖公司章,带着这两份文件去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员工社保减少手续。
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须知
1、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年龄内的员工(男不超过60周岁、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女干部不超过55周岁)申报参保社会保险,申报不实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2、网上单位增员的受理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月底(特别情况以地税部门通知为准)。
3、用人单位申报的职工涉及补缴的,其2004年5月1日之前应缴的社保费应先由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确认,再到地税部门申报缴费。
4、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向劳动部门办理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并自行保存经过劳动部门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厦门市职工花名册》及相关申报资料,以备日后核实检查。
5、参保单位应打印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的增员信息,与招工报备和合同鉴证的相关资料一起自行保存,以备日后的核实检查。
6、用人单位办理网上增员成功后,对于首次参保人员,应在收到地税部门申报转换成功信息的五个工作日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证卡制作手续,办理时需提供如下手续:
A、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要求字迹清晰);
B、本人1寸彩照(彩照参照二代证标准要求)一张(贴于身份证复印件右上角);
C: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制作养老保险手册或制作医疗保险IC卡;
D、须在身份证复印件上注明本单位的单位识别号(原医保ID号);
E、持网站增员成功的人员信息(将"单位增员社保登记查询"界面的查询结果打印下来,加盖本单位公章)到参保单位所在的市、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制卡手续。参保单位无须再到地税部门进行确认。
7、以下几种情形,税务登记机关不予受理网上增员业务,参保单位应携带相关书面材料上门办理(具体详见社保费类办税指南---需到办税服务中心办理的增减员业务指南)
(1):参保险种与按个人身份依法设定的参保险种不一致----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2)新增超龄人员:男的超过60岁,女的超过55岁-----携带劳动部门的超龄参保认定表上门办理
(3)退休、离休、退职的;-----------携带组织、劳动、人事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
(4)个人身份证在地税社保系统中重复,存在多条信息的情况;----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IC卡、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5)个人身份证+姓名与地税系统中人员信息不符;----------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医疗IC卡及其其他证明材料上门办理
(6)外地就业个人-------请携带劳动合同、身份证、户口本上门办理
(7)二等乙级伤残军人---------请携带民政部门的伤_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8)因工伤残人员(一至四级)------请携带劳部门伤_等级认定表上门办理
(9)5.12干部、老红军、离休人员-----请携带组织、民政或劳动部门的身份认定表上门办理
(10)军队退休人员、无军籍退休人员、二等乙级伤残退休军人-------请携带劳动部门参保资格认定表上门办理
(11)渔民、农场职工-------请填写社保增员表上门办理
8、参保人员如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补助人员,参保险种含有公务员医疗补助的,请携带组织、财政、劳动部门的认定表上门办理增员。
9、其他税务机关认为暂不适于网上申报的,必须携带资料上门办理。
白城社区基本概况 (三)
贡献者回答白城社区坐落于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滨海街道的厦门大学校园内,地理位置覆盖从海滨东区30号到南义路的东端,南至环岛路,北到厦大水库南边,以及包括大学路595号与博海豪园。目前,社区内共有125栋居民住宅楼,179梯,共计2026户居民,常住人口为5864人。社区中,60岁老人占比1510人,其中90岁高龄老人16人,退管老人298人,独居或与配偶共同生活的老人有486人。在这些家庭中,平安家庭数量为1361户,占总户数的73%。
社区内高知人才密集,绝大多数居民是厦门大学的教师及其家属,区域内没有企业或店面,形成了“货币资源短缺,人力资源丰富”的纯居民区。社区与辖区单位紧密合作,共享资源,积极构建双向服务互动格局。目前,社区拥有17支志愿者队伍,共计620人,其中学生志愿者为153人。社区与学生党员志愿者共同开展“社区闪‘硕’行动”以及“爱心家教进社区”助教活动,以促进人际互助服务。
社区关注弱势群体,建立了辖内孤老残弱人员花名册,并通过爱心超市为弱势群体提供帮扶。此外,社区还为空巢老人申请安装了“平安铃”,并开展志愿者帮扶结对服务,以推动新一轮文明城市的建设。在区、街道的指导下,白城社区顺利完成各项工作,荣获多项荣誉,包括“平安社区”、“文明安全社区”、“绿色社区”、“学习型社区”、“妇女与和谐思明”主题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基层老年组织”、巾帼文明岗、计划生育先进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工会先进职工之家、平安家庭优秀示范社区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等。
厦门就业创业证网上办理流程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用人单位确定录用对象后,应在30天内按税收缴交所属区域到相应的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已满16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办理就业登记之前需先办理《未成年工登记证》。
法律依据:《厦门网上办理就业登记手续须知》
一、企业注册
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必须先加入厦漳泉(闽南)人力资源网()会员(免费),如新企业需点击企业注册,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打印《单位用户网站注册申请表》并同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邮寄或者现场提交审核材料给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审核。
二、新增录入就业人员
1、用人单位登录网站用户中心后,选择人力资源网,点击菜单“就业登记--新增”,按网上界面内容要求逐项录入员工的信息资料并提交,拟登记的一批员工信息资料录入并提交到相应的市、区就业服务机构后,等待系统审核,系统审核时间为1个工作日内。2、审核不通过:审核不通过的人员将被退回重报,查看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后再次提交。3、审核通过:可查看用人单位在职员工明细,提供姓名、经办人、经办日期等查询功能。需要打印资料的可进入资料打印模块,打印《厦门市职工花名册》,打印资料自动套打“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区中心)就业登记专用章”电子章。
对于厦门市职工花名册,看完本文,小编觉得你已经对它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也相信你能很好的处理它。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未解决,可以看看法衡网的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