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投毒案

复旦大学投毒案

### 复旦大学投毒案:一起震惊校园的毒杀悲剧

案件背景与起因

复旦大学投毒案,是一起发生在2013年4月的震惊全国的校园投毒事件。案件涉及两名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林森浩与黄洋。林森浩,广东汕头人,自幼成绩优异,高考时以680多分的高分考入中山大学,后因成绩突出被保送至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攻读研究生。黄洋,四川自贡荣县人,家中的独子,同样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的硕士研究生,专业为耳鼻喉科,且在2013年已考取博士。两人同窗共室,却因日常琐事产生嫌隙,最终导致了这场悲剧的发生。

投毒经过与后果

2013年3月29日,林森浩在宿舍听到黄洋和其他同学调侃说愚人节即到,想做节目整人。联想到其他学校用毒整人的事件,林森浩便计划投毒“整”黄洋。3月31日下午,林森浩以取物为借口,从他人处借得钥匙后,进入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影像医学实验室,取出其存放于此的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原液和注射器,并将其带回宿舍。趁无人之机,他将试剂瓶和注射器内的二甲基亚硝胺原液投入宿舍饮水机内。4月1日早上,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随后因身体不适入院。经检验发现肝功能受损,黄洋病情迅速恶化,最终于4月16日下午3时23分在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去世。经法医鉴定,黄洋是因二甲基亚硝胺中毒致急性肝坏死引起急性肝功能衰竭,继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案件侦破与审判

上海市公安局文化保卫分局接复旦大学保卫处对黄洋中毒事件报案后,立即组织专案组开展侦查。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锁定黄洋同寝室同学林森浩有重大作案嫌疑,并于4月12日依法对林森浩实施刑事传唤。林森浩在接受调查时,起初并未如实供述其投毒行为,直至公安机关确定其有作案嫌疑后,才如实供述了向饮水机投放二甲基亚硝胺的事实。4月19日,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林森浩。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在死刑复核期间,林森浩的亲笔信承认投毒事实,但其父亲林尊耀因看到报道而昏厥。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12月11日,林森浩被依法执行死刑,终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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