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集团最后的处理结果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马申科、单坤等12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申彤集团、申彤大大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1亿元;
对马申科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单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尚坤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公开宣判被告单位上海申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申彤大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及被告人马申科、单坤等12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对申彤集团、申彤大大公司分别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3亿元、1亿元;
对马申科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万元;对单坤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同时,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陈尚坤等10人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三年不等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单位申彤集团、申彤大大公司于2013年10月至2015年12月间,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大大宝”线上理财软件,或通过发布自用项目、虚假项目、盈利能力无法保障的项目,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招揽投资合伙人,销售各类包装而成的理财产品,并将募集资金交由申彤集团统一支配使用。
144亿余元集资款中,大部分被用于返还集资本息、经营费用支出及员工薪酬支出,或用于个人挥霍。截至案发,造成6万余名被害人损失64.6亿余元。
截至目前,本案已查封、扣押、冻结了相关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房产、汽车、手表以及股权等财产。现追赃挽损工作仍在进行中,追缴到案的资产将移送执行机关,最终按比例发还被害人。
上海市一中院认为,二被告单位及马申科、单坤、陈尚坤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或参与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其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张伊莉、徐英义、高博一等7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
二被告单位以及马申科、单坤、陈尚坤等12名被告人的非法集资行为,严重扰乱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依法应当予以严惩。上海市一中院根据二被告单位、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非法集资如何处理_被非法集资怎么自救 (二)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的处理方式及被非法集资后的自救方法:
非法集资的处理方式:
案件受理与调查取证:
案件受理:非法集资案件实行属地管理,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调查取证: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通常由省级人民政府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法律制裁: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集资诈骗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面临更重的刑罚。
行政配合与执行: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处理需要行政部门的全力配合与执行,以应对涉及人数众多、资金流向复杂、取证困难等问题。
被非法集资后的自救方法:
立即报警:一旦发现自己可能卷入了非法集资活动,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证据和信息。
收集证据:尽可能收集与非法集资活动相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据、转账记录等,以便在报案时提供。
关注案件进展:报案后,应密切关注案件的进展情况,与公安机关保持联系,及时提供线索或协助调查。
寻求法律帮助: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参与举报:除了报警外,还可以向处置非法集资牵头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线索和证据。
总结:非法集资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发现自己可能卷入其中,应立即采取行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公众也应提高警惕,增强防范意识,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超过多少钱算非法集资 (三)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行为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不同罪名的立案金额标准不同。所谓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批准,违反法律法规,通过非正规途径向社会公众或集体募集资金的行为,是构成此罪的本质。
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中,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到20万元;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到100万元;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30户;单位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涉及150户。这些行为构成此罪。
集资诈骗罪中,个人进行集资诈骗,金额达到10万元;单位进行集资诈骗,金额达到50万元,被认定为“数额较大”,构成此罪。
欧阳律师建议,在非法集资类犯罪中,司法审计的合规性和正确性直接影响定罪量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集资介绍人有责任吗,介绍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四)
贡献者回答非法集资是一种犯罪活动,(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那么,非法集资介绍人有责任吗,介绍人会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
网友咨询:非法集资中间介绍人会受到什么处罚?
绵阳市云溪法律事务所勾宗珍律师解答:
非法集资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不知情、不盈利的介绍人是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关于介绍人是否承担责任,要看在公司实施合同诈骗和非法集资行为过程中,介绍人是否知情、是否协助老板实施相应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果介绍人不知情,则介绍人不承担责任;如果介绍人知情、并且协助公司实施前述违法行为,则介绍人可能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勾宗珍律师解析:
参与非法集资,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其它任何单位。集资款的清退应根据清理后剩余的资金,按照集资人参与的比例给予统一的清退。经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
非法集资常见的形式:
1、设置超高回报诱饵。 一些不法分子为骗取公众参与集资,往往许诺投资者以奖励、积分返利等形式给予高额回报,用后期投资人资金兑现前期投资人本息,达到一定规模秘密转移资金,携款潜逃。
2、混淆新型投资概念。一些不法分子包装全新投资工具或金融产品,用网络炒汇、电子黄金等新名词迷惑公众,利用所谓加盟连锁、消费返利、电子商务等经营方式欺骗公众投资。
3、伪装投资经营合法。一些不法分子设立公司为掩护,办公场所齐全,还借助名人宣传,却并无实际经营或投资项目。
4、传播网络虚假信息。一些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制造虚假声势,将网站设在异地或租用境外服务器设立网站,通过网站、论坛等网络平台和即时通讯工具,诱惑社会公众投资。
综上所述,非法集资往往是团伙作案,组织分工明确,有些人还充当中间介绍人。被政府查处后,介绍人最终受到什么处罚还看其参与程度、介绍吸收资金数额等,构成犯罪的,法院按照非法集资从犯处理,判刑一般不会太高,可以是缓刑或者拘役。
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毕业,婚姻家庭咨询师,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师,国家执业法律工作者,高级合伙人,从业17年更精更专更强,集才气、正气、匪气于一身,愿用专业能力在有限的时间帮助更多的人化解纠纷,创造和谐!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法衡网关于上海非法集资罪的律师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