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属于偷税漏税行为? (一)

贡献者回答一、哪些属于 偷税漏税 行为 偷税漏税罪表现为违反国家税收 法规 ,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的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下述三种行为方式是对偷税犯罪行为手法的总的概括。 (一)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所谓伪造账簿、记账凭证,是指行为人为了偷税,平时没有按照税法设置账簿,为了应付税务检查而编造出假凭证、假账簿、无中生有、欺骗他人;所谓“变造”账簿和记账凭证,即把已有的真实账簿和凭证进行篡改、合并或删除,以此充彼,以少充多或以多充少,或者账外设账、账外经营、真假并存,从而使人对其经营数额和应税项目产生误解,达到不缴或少缴税款的目的。这种方式多为个体经营者所采用,以此使税务人员无法得知其经营收支情况。 (二)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行为人通过此举以图减少应税数额,达到偷税目的。主要方法有, (1)明销暗记; (2)将产品直接作价抵债款后不记销售; (3)已经销售而不开发票或以白条抵库不记销售; (4)用罚款、滞纳金、 违约金 、 赔偿金 冲减销售收入; (5)将展品或样品作价处理后不按销售记账,等等。 此外,多行开户,同时使用,而只向税务工作人员提供其中的一个,也是行为人隐瞒收入的常用方法。 (三)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纳税申报是依法纳税的前提,纳税人必须在法定时间内办理纳税申报,如实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它纳税资料。行为人往往通过对生产规模、盈亏情况、收入状况等内容作虚假申报,来达到偷税目的。行为人有时虚报一项,有时虚报数项。 二、偷税漏税的如何处罚 《 刑法 》第二百零三条规定: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 罚金 ;数额在十万元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 (一) 行政处罚 偷税漏税行为情节较轻的,可行政处罚。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如下: 1、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1万元以下的罚款。 2、可以处2000元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刑事处罚 偷税是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手段,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事处罚的情形有如下两种: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 2、纳税人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的。 纳税人在公安机关 立案 后再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或者接受行政处罚的,不影响刑事责任的追究。扣缴义务人采取上述手段,也给予同样的处罚。 随着经济水平不断提高,我国的企业也是不断的增多,同时法律中也规定了所有的公民和企业都应该履行缴税纳税的义务,如果公民出现了任何的 偷税漏税 行为后,税务机关也是会对当事人进行一定的处罚,那么处罚的具体标准会按照偷税漏税的金额和涉案情节确定。
公司哪方面偷税漏税的手段? (二)
贡献者回答一、偷税的手段有哪些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及用于记账的发票等原始凭证。账簿,是由具有一定格式、互有联系的若干账页组成,以会计凭证为,用以全面、系统、序时、分类记录各项经济收支的簿籍。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按其内容应用会计科目和复式记账方法,加以归类整理,并据以确定会计分录和登记的帐簿的凭证。所谓伪造是指行为人依照真账簿、真凭证的式样制作虚假的账簿和记账凭证,以假充真的行为,俗称“造假帐”、黑白帐;变造则是指在正规合法、真实有效的发票上采用刮、擦、挖补以及化学等方法,更改或增添发票记载的有关内容,如改变填制日期、接收单位、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等行为;隐匿是指行为人将账簿、记账凭证故意隐藏起来,使税务机关难以查实计税依据的行为;擅自销毁是指在法定的保存期间内,未经税务主管机关批准而擅自将正在使用中或尚未过期的账簿、记账凭证销毁处理的行为。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多列支出是指在账簿上大量填写超出实际支出的数额以冲抵或者减少实际收入的数额,虚增成本,乱摊费用,缩少利润数额等行为,例如虚列预提费用、多提固定资产折旧、专用基金计入成本、违规摊销等;不列、少列收入是指行为人将取得的经营收入不记入帐簿,或者只将少量收入计入账簿而将大部分收入置于账外的行为,俗称“收入不入账”,例如减少营业外收入、隐瞒投资收入等行为。 二、偷税罪的处罚标准 纳税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的,依照 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1、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 2、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纳税; 4、进行虚假纳税申报; 5、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实施前款行为之一,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且占应缴税额百分之十的,依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扣缴义务人书面承诺代纳税人支付税款的,应当认定扣缴义务人“已扣、已收税款”。 偷税漏税 是国家严格禁止的,是为了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和正当的商业竞争行为。但是,往往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税务漏洞或者伪造、假冒等手段进行偷税漏税,从公司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是不可取的,一旦构成违法犯罪行为,必将给公司企业带来灭顶之灾,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偷税漏税 (三)
贡献者回答判定企业是否偷税漏税,可采取以下方法:首先,检查企业的发票金额,对照国家规定的增值税计算公式进行验证。其次,税务机关可利用税务系统查询企业是否存在偷税漏税行为。通常,企业不会在账簿记录上明显露出破绽,但税务机关有权进行查账。
如何判定企业是否偷税漏税?主要方式包括:
1. 根据增值税计算公式进行检验。
2. 核查发票金额。
3. 检查假发票和虚开发票问题。
4. 利用税务新系统进行检验。
常见的偷税漏税手段包括:
1. 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和记账凭证。
2. 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以减少应税数额。
3. 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
若发现偷税漏税行为,请积极举报,可通过电话、信件或网站进行投诉。
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
1. 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 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税务、海关、银行和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与犯罪人勾结,从重处罚。若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企业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且已受行政处罚,则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税务机关,都无权在无证据情况下指责企业偷税漏税。税务机关的稽查旨在防微杜渐,而非希望发现偷税漏税行为。普通员工通常无法获取公司偷税漏税的核心证据。
怎么举报公司偷税漏税 公司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四)
贡献者回答举报公司偷税漏税的方法如下:
举报途径: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进行举报。
举报形式:
可以采用书信的形式提出举报。可以选择口头举报,即直接向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工作人员陈述情况。可以拨打举报电话进行电话举报。还可以采用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如电子邮件、在线举报平台等。
注意事项: 举报时应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信息,包括偷税漏税的具体行为、涉及金额、相关证据等,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调查核实。 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将受到保护,税务机关会依法保密。 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罚金等。因此,举报偷税漏税行为不仅是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偷税漏税怎么举报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发现偷税漏税,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举报:
1、拨打当地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的电话进行举报。(可通过拨打当地的114查询到)
2、直接到当地的税务局去举报。
3、拨打当地的12020税务专用服务热线电话举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第二百零三条 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不满十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在十万元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欠缴税款一倍五倍以下罚金。
【温馨提示】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法衡网关于偷税漏税方法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