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庄严与公正之下,每一个判决都承载着对正义的追求与捍卫。关于死刑立即执行这一话题,它并非是在宣判当天就立即执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常在收到最高人民法院的执行命令后,会在七日内交付执行。这意味着,即便被判死刑立即执行,犯人也不会立即被处决,而是有一个相对明确的执行期限。至于犯人最多能活几天,从宣判到执行,若一切顺利,这个时间跨度大致为七日。

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犯人最多能活几天? (一)

死刑立即执行是当天执行吗,犯人最多能活几天?

贡献者回答死刑立即执行并不是指宣判的当天就执行,宣判以后,死刑犯到底还能活多久呢?下面,用两个真实的例子告诉你。当然,每个地方每个案情的实际情况不同,所以也没办法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答案。

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

如果说在地方法院被判处死刑的,那么一般不会说立即执行,而是会说成某某某犯什么罪情节恶劣等等,然后就是根据刑法某些条款,最终判处嫌疑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非法所得或者罚款等等,要不就是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等,地方法院不会判决说立即执行,立即执行是最高法院才能有的。

因为地方法院判决死刑,是不允许立即执行的,这是为了防止冤假错案,为了防止案件里面存在问题,所以地方判决完死刑,需要把案件的所有资料证据送到最高法院,让最高法院审核,只有最高法院审核同意执行了,那么地方法院就会安排在七天之内对死刑犯进行死刑的执行。

最高法院审核要多久呢,这个并没有绝对的时间,有的敏感案件半个月一个月就审核完成,有的案件三四个月才完成,有的案件复杂的甚至几年都没有消息,这些都是很正常的,所以在地方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不会有说立马拉出去枪决的,现在是这样的,过去严打的时候或者一些特殊的时期就有可能不一样。

死刑判决生效后,并不是马上执行,后边还有一个最高法院的复核程序

死刑判决生效后,最高院会排除一个三人小组,对死刑判决进行最后的核准。核准一般要调阅所有卷宗,和公检法办案人员、死刑被告人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如果有疑点要进行排除,如果证据确实充分没有任何疑点和问题,则核准死刑。对于不核准死刑的,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核准死刑的时间,短的在一个月左右,长的要数年之久。死刑核准以后,最高法院会向原判法院下达执行死刑命令,死刑命令应当在接到后七日内执行。执行法院接到死刑执行命令后,会根据当地情况,自行决定执行时间,但是执行时间必须在接到命令的七日内。所以说,判处死刑后,被告人还有一个月至数年的生命期限,死刑核准以后,就只剩不到七天的活命时间了。

现在都是地方判决结果,然后还要等最高法院对案件的审核,同意执行才可以,而如果说是最高法院判决的死刑犯,那么所谓的立即执行,也就是七天以内进行,至于具体是哪一天就不知道了,反正最长不超过七天时间,这种情况下死刑犯也就只有七天的活命时间,地方审判的,那么死刑犯要等一段时间,死的不会太快,甚至一些案件还有翻盘改判的可能性。

能多活多久,这个要看案件在最高法院审核里面,对于案件本身的判决合理性,如果发现一些案件本身存在瑕疵或者不完整,那么案件的判决就有可能会被发回调查重审,如果说量刑非常合适,那么就会很快出结果,犯人也不用等太久,半个月到几个月都有可能,长的甚至有好几年的都不奇怪,没有准确的时间,最高法院同意死刑,那么犯人就只能活不超过七天。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从一审法院接到死刑命令之日起,死刑犯最多可以活七天。但是,司法实践是复杂的,因为执行死刑还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比如执行法官需要联络临场监督检察官,及时通知装备处向上级机关领取执行死刑所需注射药剂,告知法警、法医、车队等人员确定执行死刑时间等,还要适时通知死刑犯亲属会见,并提前给死刑犯宣判等。

所以七日的执行期限确实比较紧张。因为时间紧,任务重,责任重大,所以很多法院都是分管刑事的副院长带队执行,由执行法官具体负责,由法医、法警具体执行死刑。

死刑是怎样进行执行的 (二)

贡献者回答死刑的执行方式主要包括枪决和注射两种方法。

枪决:枪决是一种传统的死刑执行方式,通过在指定的刑场对死刑犯进行射击来结束其生命。这种方式在过去较为常见,但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道主义观念的增强,其使用频率已逐渐减少。

注射:注射死刑是一种相对较为人道的执行方式,通过在指定的刑场或羁押场所内,向死刑犯体内注射致命药物来结束其生命。这种方式被认为能够减少死刑犯的痛苦,因此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得到了广泛应用。

值得注意的是,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以确保死刑执行的合法性和人道性。

复旦大学生被执行死行,看看他的最后忏悔说的什么 (三)

贡献者回答那个杀死了同学的林森浩,“复旦大学医学院学生投毒案”的投毒学生,今天被依法执行死刑。

林森浩在行刑前说,生命只有一次,时间不能倒流,只有意识到这点大家对生命才会敬畏——可惜林森浩意识到生命可贵的代价是两条年轻的生命,两个破碎的家庭,以及全社会的惋惜遗憾。

林森浩的教训,能否唤起孩子对生命的敬畏如何防止悲剧重演

两个生命的逝去

究竟是什么,让这个悲剧发生

林森浩与黄洋均为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分属不同的医学专业。林森浩因日常琐事对被害人黄洋不满,决意采用投放毒物的方式加害黄洋。

2013年3月31日中午,林森浩将其做实验后剩余并存放在实验室内的剧毒化合物带至寝室,注入饮水机槽。4月1日早上,黄洋起床后接水喝,饮用后便出现干呕现象,最后因身体不适入院,并于16日下午经抢救无效去世。

黄洋,这个逝去的生命,在他同学眼里是这样的:他是独生子女,他挣到钱改善个人生活,送爸爸手机,送妈妈羽绒服。黄洋的父亲黄国强说:“他读书8年没让家里花一分钱,他赚了钱我们也不许他寄回来,不想给他添负担。”

同年4月19日,上海警方正式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检察机关提请逮捕林森浩。

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林森浩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林森浩提出上诉。

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今天下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林森浩执行死刑。

这个夺走同学生命的林森浩,也曾被同学这样描述:林森浩的母亲患有心脏病,林森浩就想让她过上舒坦日子。从家乡到上海求学,林森浩需要先坐40多分钟的汽车到汕头,然后4个小时路程到厦门,最后买一张8小时的火车站票。林森浩挣到钱,首先想到的就是节省下来,寄给父母。

行刑之前,林森浩与父亲林尊耀等亲属进行了会见,这是他与亲人的最后一次见面。

林森浩最后和这个世界说的话

“(投毒)很恶劣……而且很愚蠢”

“从我还没进看守所之前就开始后悔了。”

“我跟他的关系其实也可以……就是一个人的习惯,如果你知道我之前也做过许多这种不经过大脑的事情,那你可能就觉得很正常。而且那天的事情其实我有很多机遇可以去阻止它发生,但是我当时的那种状态,就我个人的这个层次、修养也好,我个人的修身不足也好,我是无法阻止的。”

“对我来说(死刑)意味着一次偿还,我觉得这样反而挺好。因为这样的话,他们(黄洋父母)也能够放下。我设想过,如果我有幸不死,至少(服刑)25年,这25年这个事情就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字,到时候我出来,黄洋父母,而且我父母已近百年,而我呢,长期脱离社会,到时候说不定只剩下最基本的生存技能。你说那个时候能去用自己的双手去补偿他们,这个有点痴人说梦,或者说睁眼说瞎话,对吧。这样偿还他们,说不定他们明天就能够放下这个怨恨,对吧,健康积极地生活下去,这样反而更好。”

“社会现在应该也是要把舆论往这方面去引,不要再纠结在一个愚蠢人的一件愚蠢的事,一件可恶的事,再怎么骂我,在那里骂,都已经烟消云散了。现在我觉得社会舆论帮助黄洋父母积极地活下去,积极生活每一天这是最关键的。”

“生命只有一次,时间是不能倒流的……应该意识到这一点,那么我们大家对生命才会敬畏,对自己的生活才会负责。你如果老想着说时间倒流回去,就没有那么多的傻事了。但实际上很多人年轻的时候肯定是做了不少傻事的。从小就应该给小孩子讲这个想法,让他要对自己的生活负责。

死刑立即执行当天执行吗 (四)

贡献者回答法律主观:

一、死刑立即执行不是当天执行如果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还要等待高级人民法院的审查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下达死刑执行命令,原审法院应当在收到该命令7日内执行死刑。二、死刑立即执行的程序1、执行死刑前,罪犯提出会见其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提出会见罪犯申请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2、人民法院将罪犯交付执行死刑,应当在交付执行3日前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3、执行死刑前,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即认真核对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基本犯罪事实及其他情况,确保被执行的人就是判决、裁定所确定的死刑罪犯,以防止错杀;还要询问罪犯有无遗言、信札,并制作笔录,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4、执行死刑应当公布,禁止游街示众或者其他有辱被执行人人格的行为。5、执行死刑完毕,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后,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包括执行死刑前后照片)及时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三、死刑立即执行后的处理1、对于死刑罪犯的遗书、遗言笔录,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涉及财产继承、债务清偿、家事嘱托等内容的,将遗书、遗言笔录交给家属,同时复制存卷备查;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机关。2、通知罪犯家属在限期内领取罪犯尸体;有火化条件的,通知领取骨灰。过期不领取的,由人民法院通知有关单位处理。对于死刑罪犯的尸体或者骨灰的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卷。3、对外国籍罪犯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时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死刑立即执行是不会当天就执行的,一般的,死刑立即执行判决下来以后,需要高级人民法院核实,然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原审人民法院需要在7日内执行死刑。死刑的执行比其他的刑罚要严格得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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