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优质回答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当中明确的规定,人民法院对局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是裁定之前,如果原告申请撤销案件的话,或者是被告改变其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准许根据法院裁定。 一、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对行政处罚撤案的条件规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宣告判决或者裁定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或者被告改变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原告同意并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立案之后撤案就是案件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撤销案件,公安机关应当报经上级领导审查批准,然后写出撤销案件报告。检察机关在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刑事案件,对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可以决定撤销案件。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公安机关对决定撤销的案件,应写出“撤销案件通知书”,报送检察机关。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
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其实也就是撤销具体的行政行为,此时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行政行为违法;
2、行政行为明显不当。
一般情况下,一经撤销,自始无效;特殊情况下,自撤销或确认违法之日起失效。
可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条件: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和明显不适当。
在当代的社会,目前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处罚等相关的决定,当事人如果对此不服的话,可以提出行政诉讼这样的一种方式来处理,当然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如果行政相对人因为自己的原因申请撤诉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之下是由人民法院准许。
刑事转行政是撤案还是结案 (二)
优质回答刑事转行政案件的流程在不同的阶段不一样。
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然后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可以不撤案直接立刑事案件,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
1、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案件,意思是说对于刑事立案的案件,经审查主认为构不成犯罪或者依法免于刑事追究的,刑事案件撤案,交由行政机关按行政法规处理。
2、转为行政案件的会按行政法规定进行处理。如伤害案件,对于依法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依《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可以提出更正,但不能撤销案件,因为规定一事不再理。在起诉不受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原告以同一事实和理由重新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证据包括:
1.物证;
2.书证;
3.被侵害人陈述和其他证人证言;
4.违法嫌疑人的陈述和申辩;
5.鉴定意见;
6.勘验、检查、辨认笔录,现场笔录;
7.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撤销与不予行政处罚有什么区别 (三)
优质回答撤销案件与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后果大不相同。 不予处罚的,追征三年税款,撤销案件的,补征一年税款 。
不予处罚是指行为人的行为不构成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或者行为人虽实施了违法行为,但由于法定原因而免除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①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是处罚机关应当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和能辨认或者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应对实施的违法行为负责,接受行政处罚。
②不满14岁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的,因其未达行政处罚责任年龄,不予处罚,但要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④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33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此类不予行政处罚,其行为性质是构成违法违规,但因情节轻微,不予追究行政法律责任;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且及时纠正的,也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此类不予行政处罚,其行为性质也被认定为违法违规,但情节轻微不予追责。
刑事转行政案件的流程 (四)
优质回答法律分析:刑事转行政案件的流程在不同的阶段不一样。1、在侦查阶段,侦查机关需要先撤销案件,然后将行政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2、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需要作出不起诉决定,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3、在审判阶段,法院应当驳回起诉或者宣告无罪,然后将案件移送有关行政机关。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六十五条 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醉驾案件撤销后行政处罚能撤销吗 (五)
优质回答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通管理部门查处,记录在案的,案件是不会撤销的,当事人要接受相应的处罚,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
通事故理赔的程序是:
第一步:报案在报案时,您要做的事有:
(一)带上您的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
(二)开上您的车到保险公司。
(三)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
做完这三件事,您将得到二联《车辆出险登记表》和一张《出险通知书》。《车辆出险登记表》一联交给保险公司定损人员,另一联供填写《出险通知书》和领赔款时使用;《出险通知书》填好后,连同其他索赔单证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第二步:交通队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在受伤者痊愈后,您便可以约对方一起去交通队结案了。结案时有三件事要做:
(一)分清双方的责任。
(二)审查对方要求赔偿的项目。
(三)赔偿对方损失同时索要有关单证。
(四)向交通队索要《事故证明》和《经济赔偿执行凭证》。
综上所述,醉驾也属于一种犯罪行为,一旦被发现是酒后驾车,都是要承担一些相应的法律责任的。现在,在中国,当交警发现并确定有人醉驾时,他是是无权撤销诉讼的。他必须向检察院提出诉讼。因为醉驾就是要付相应的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有期徒刑。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十五条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公诉案件撤回起诉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
第十一条
对于撤回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撤回起诉后七日内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退回侦查机关(部门)处理,并提出重新侦查或者撤销案件。
无论你的行为是对是错,你都需要一个准则,一个你的行为应该遵循的准则,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改善你的行为举止。了解完行政处罚中撤案处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法衡网相信你明白很多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