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第82条

劳动合同法作为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其各项条款均旨在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其中,第82条关于用人单位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尤为引人关注。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第82条进行详细解读,探讨其背后的法律意义和实践应用。
一、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基本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
-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是什么
- 2、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解释?
- 3、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 4、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 5、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劳动合同法的第82条的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是什么 (一)
贡献者回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满一个月后仍未与其签署书面合同或未能依规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应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解释? (二)
贡献者回答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解释主要规定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以下是具体内容的解释:
基本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适用范围限制: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其辞职、辞退或开除等情况,不受此条款约束。非全日制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形式也不适用此规定。勤工助学:校生利用业余时间进行的勤工助学行为,由于未被视为就业且未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同样不适用这一规定。
实际应用:
在劳动争议中,劳动者常以劳动合同法第82条为依据主张自己的权益,但具体是否适用需根据雇佣关系的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具体分析。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司法解释明确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但同时也规定了其适用范围的限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劳动法第82条新劳动合同法规定 (三)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这一规定,一旦出现用人单位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就视为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该支付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且立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时用人单位仍不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不补偿前11个月的双倍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根据《劳动法》第98条之规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第二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由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则适用《劳动合同法》第82条2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但第82条2款没有确定两倍工资的支付期限,笔者认为,从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这个期限,应从双方应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起,直至双方将劳动合同期限变更为无固定期限时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四)
贡献者回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的内容是公司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第83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不跟员工签劳动合同的,公司应支付双倍工资,违法约定试用期的,公司也需要依法支付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三条的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八十三条【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签订劳动合同需要遵守哪些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形式合法、内容合法。
(1) 当事人不得以订立劳动合同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意图和违法行为,以达到不良企图的目的。
(2)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法。即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作为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作为劳动者,必须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即应是年满16周岁、具有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双方主体在签约时,主体资格必须合法。
(3)订立劳动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所设定的权利、义务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若用人单位在合同中订立的条款违法而无效,用人单位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4)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必须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规对劳动合同签订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并签字盖章外,还规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劳动合同管理机构进行鉴证,方能生效。
(5) 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合法。
2、平等自愿原则。
平等是指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都有权选择对方并就合同内容表达各自独立的意志。自愿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自由表达各自意志,主张自己的权益和志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迫对方接受其意志。
凡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均不符合自愿原则。对于双方当事人来讲,平等是自愿的基础和条件,自愿是平等的表现,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平等自愿原则是劳动合同订立的基础和基本条件。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其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订立劳动合同完全是出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真实意见表达,处于自愿而签订。
3、协商一致原则。
只有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对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等条款进行充分协商,达到双方对劳动权利、义务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条款是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订立劳动合同。
总的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制度,比如劳动合同中虽然可以约定试用期,但类似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满三个月或者是续签劳动合同的,在这类劳动合同中都不能约定试用期,如果公司违法约定试用期,员工也可以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 (五)
贡献者回答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内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
2. 用人单位如果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自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
3. 上述法规适用于所有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运营的用人单位,并适用于所有劳动者。
4. 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开始工作后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上述法律后果。
5.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使在劳动者已经开始工作的情况下,也应当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双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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